跟团游
1.住宿标准:拉萨、八一镇、住宿3星酒店双人标准间;
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由客人自理,酒店加床为钢丝床。
2.用餐标准:全程6早10正餐,正餐餐标20元/人正餐(10人一桌,8菜一汤,不含酒水),以川菜为主,如有
忌口者可自备食物,由于客人原因旅游期间没有用餐,餐费概不退还。
3.景点门票:1.响应自治区政府限时优惠政策,所有A级景区首道大门票免费!(2月1日-4月30日之前)
2.如景区有另收费项目客人自理(例:景区内观光车、小交通及餐)
3.如遇非旅行社原因,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情况:
1)西藏自治区政府赠送门票活动临时取消;
2)如因堵车、天气、政府交通管制以及客人自身时间延误(任何不可抗力)因素使个别景点没有参观,费用不退。(例:布达拉宫暂定每天限流5000人)
4.用车标准:当地旅游车,车型根据人数而定,保证每人每正座,若客人自行放弃当日行程,车费不予退还。旅游车(因西藏特殊气候条件,西藏地区旅游车辆均无空调设施,因高原长时间行车,途中车辆负荷较大,可能会遇到汽车抛锚并影响行程的情况,旅行社对此会迅速做出补救措施,请游客做好心理准备)
5.导游标准:普通话导游服务
6.交通标准:1)武汉—拉萨空调火车硬卧(直达或西宁中转联程票,火车上餐自理)
以出团通知为准,只保证出团,不保证车次及铺位、不保证是否挨在一起。
2)拉萨—重庆机票 重庆-宜昌
动车,以出团通知为准,如需指定航班请补差价,如已出票客人取消按航空公司退票规定执行。
7.特殊说明:
1.西藏旅行中客人自愿放弃旅行项目(如:用房、用餐、用车、景点门票等)或中途脱团、退团,地接费用一侓不退,飞机退票金额以航空票代规定实际损失为准。
2.独立成团产品,双方合同确认起,因客人自身原因退团:
1)火车团需承担往返大交通损失(具体数额以火车票规定实际损失为准)+当地车费500元 ;
2)飞机团需承担机票退票损失(具体数额以航空票代规定实际损失为准)+当地车费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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