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费用包含:
1.交通: 往返机票普通经济舱 。北海市内为小车或商务旅行车(导游兼司机)
2.住宿:旅游酒店双人间,参考酒店(具体以实际安排为主)
北海市区经济型酒店:富强酒店、民航酒店、钦城酒店、金海商务、海星宾馆、贝壳酒店、东林宾馆、 体育宾馆、俊怡酒店、(黄金海岸酒店)原外沙湾等同级酒店
涠洲岛经济型民宿酒店:海之岛假日、87忆栈、缘来宾馆、祥和客栈,等同等级住宿
备注:当地为国家三线以下旅游城市,酒店各项标准偏低,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客人对旅行社安排的 酒店不满意,处理方案如下:
1.按实收价格退给客人自行订房;2.可补当时房差升级更高标准的酒店(自 行与导游协商解决)
3.用餐:全程 4早 2正, 早餐酒店为赠送不用不退;北海正餐 15元/标,涠洲岛正餐 10元/标,八菜一 汤,十人一桌,人数不足十人,菜量酌减。
4.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
5.导服:北海市内为小车或商务旅行车(导游兼司机),涠洲岛自由活动期间无导游陪同
6.儿童:1.2m以下儿童游客团费只含当地车位正座及半价儿童餐;不占床不含早餐、超高门票、火车票、 半价门票、船票等 特别说明:船票以船务公司排定为准,如排到大船船票,由客人现补差价 60元/人;涠洲岛交通只能乘船往返,如涠洲 岛行程遇大风、大浪、大雾等天气原因或交通管制导致停航不开船,改为自由活动,则根据实收船票和上岛费退给客人, 也可以改为相等价格的北海其它景点则不退费用,由客人自由选择;涠洲岛上旺季因用电量大,可能会有停电的情况, 请提前告之客人
※费用不含:
1、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 支付的费用;
2、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等费用;
3、 酒店内单房差或加床;及儿童早餐费用及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4、 行李物品托管或超重费;
5、 个人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 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6、 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购物场所内消费;
7、 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9、儿童不含景点门票及船票,不占床位;1.19米以下免门票,1.19米--1.39米景点门票按门市票半价;1.49米以上 按成人购买门票
10、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新《旅游法》第 67条的规定,现做如下说明:
①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如:在旅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影响飞机正常起飞、因台风船只 无法航行、天灾(如台风、泥石流等等)、战争、罢工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到正常的行程游览或目的地到达,滞 留机场或某地,游客同意的情况下,旅行社可以合理的变更行程安排和调整,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
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游客不同意变更行程安排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游客必须支付 旅行社相关的机票、房费、车费、操作服务费用等的损失后,将余额退还旅游者。
③如遇台风,暴风雨等天气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游客滞留,增加的食宿费用、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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