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服务不含:
1、不含导游司機小费350元/人。
2、 除行程表所列之外的个人消费,超重行李费。
3、个人出境护照办理费用。
4、行程表中的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行程费用,单房差。
5、行李物品的搬运费、保管费及超重费。
6、一切个人消费(如:电话、传真、电视付费频道、洗衣、饮料等)
7、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8、非我社所能控制因素下引起的额外费用,如:自然灾害、罢工、境外当地政策或民俗禁忌、景点维修等。9、12周岁以上儿童占床或加床与大人同价,12周岁以下儿童占床加RMB1000,不占床同成人。10、团体房二人一间为原则,若使用单人房加收单房差800RMB。11、依此报价,可在外站卖自费、可进店(至少需进4个店: 珠宝(至少停留45分钟)、乳胶(至少停留30分钟)、巴厘岛咖啡(至少停留60分钟)、POLO工厂(至少停留60分钟)。12、如在外站走行程当天脱队,必须追补差额(每人RMB 800)。13、以上报价包含5正餐、行程及餐食部分不参加则不退费,私导消费。14、特别赠送:巴里岛风情遮阳帽一顶、热带风情椰子水一颗、全程车上无限量供应矿泉水。服务包含:1、机票标准:内蒙-厦门-巴厘岛四段联运团队经济舱机票及机场税,团队机票不允许改名、退票、改票、改期。(不含航空公司临时新增的燃油附加费);2、酒店标准:行程中所列酒店的双人间(标准为二人一房,如需入住单间则另付单间差费用或我社有权利提前说明情况并调整夫妻及亲属住宿安排);3、用餐标准:行程中所列餐食,如果不用餐或因个人原因超过用餐时间到达餐厅无法安排餐的情况,不再另补且费用不退;4:景点标准:行程中所列景点的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的二道门票及个人消费)。行程表中标明的景点游览顺序和停留时间仅供参考,我公司有权根据当地交通等情况调整景点顺序,实际停留时间以具体行程游览时间为准;5:用车标准:空调旅游巴士。6:购物标准:以行程中所安排的购物店为准,不增加额外购物店(须经全体团员签字同意方可增加),游客在指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行程内经过的景区商店、餐厅、商场、集市、中途休息站等商店不属于旅游定点购物店,若游客在此类购物店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7、自费标准:以行程表所安排的自费项目为准,不增加额外行程项目(须经全体团员签字同意方可增加),具体安排详见《自费项目表》;8、 旅行社责任险;声明:如航空公司原因造成飞机延误,所造成的费用,我司将不做出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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