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后集合出发抵达九寨沟口取门票,后乘车逐一游览【九寨沟风景区】午餐自理(观光车 90/人自理,保险 10/人自理),游览结束返回酒店晚餐,入住酒店。
景点简介:【九寨沟景区】九寨沟:世界自然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 AAAAA 级旅游景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是中国第一个以保护自然风景为主要目的的自然保护区。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以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动物及其自然生态环境。有 74 种国家保护珍稀植
物,有 18 种国家保护动物,还有丰富的古生物化石、古冰川地貌。“九寨归来不看
水”,是对九寨沟景色真实的诠释。泉、瀑、河、滩 108 个海子,构成一个个五彩斑斓的瑶池玉盆。长海、剑岩、诺日朗、树正、扎如、黑海六大景观,呈“Y”字形分布翠海、叠瀑、彩林、雪峰、藏情、蓝冰,被称为“六绝”。神奇的九寨,被世人誉为“童话世界”,号称“水景之王”。
温馨提示:1. 九寨沟内每个景点都有一个观光车上下的车站,凭车票当日可在任一站点自由换乘,观光车配有导游。游览景区内两条沟的先后顺序,完全根据观光车调度人员临时安排分沟游览,这样也能更好的分散游客,让您在拍照的时候更为舒心。观光车一般是到每条沟高景点下车,然后往下走游览,所以走路也不会觉得累。2. 景区佳的游览方式还是自由参观,乘坐的观光车运行方式和城里的公交车是一样,因此导游也无法全程陪同。
3. 景区内诺日朗餐厅用餐,自助餐 60 元/人起(以景区实际收费为准),用餐比较简单,而且会影响您的游览时间,建议您自带干粮进沟。
4. 禁止吸烟,有吸烟习惯的客人请忍耐,或是到专门的吸烟区,否则会受到高额罚款。九寨沟是世界自然遗产,爱它您就保护它。
5. 九寨沟口海拔约 1900 米,沟内海拔高点长海高约 3100 米,大多游客无高原反应,请放心游玩。
6. 进入藏区,请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如若你自由活动期间在附近逛街商店或小卖点,请不要讨价还价后而不购买,请不要与当地人争吵及发生冲突,夜间请不要自行外出,需要帮助请及时与随团导游联系。
• 早餐后从酒店出发,参观---【综合购物中心】(分场馆参观,主售昆仑玉,药材,土特产等) 品鉴昆仑玉石文化,参观土特产,高原名贵药材及工艺品等,您可以尽情自由活动挑选当地土特产作为旅行的伴手礼带回给家人朋友。(如遇临时关闭未开放,则更改其他同类项目)
• 早餐后统一集合前往参观【藏族特色村寨】,精彩的藏族风情体验,了解高原藏族的生活习惯,房屋建筑特色,民族风情等,景区配有解说员,为游客解说,观赏少数民族饰品及藏族老工匠绝世的手工艺等(参观约1.5小时,此景点中有一个景区购物店——售卖当地饰品,但并非是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店,如需购买物品请注意甄选)(如遇临时关闭未开放,则更改其他同类项目)
• 午餐后乘车前往【黄龙风景区】参观游览结束之后与导游约定好的时间乘车前往川主寺酒店入住。
• 景点介绍:【黄龙风景区】:黄龙风景名胜区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岷山主峰雪宝顶下,以彩池、雪山、峡谷、森林"四绝"著称于世,再加上滩流、古寺、民俗称为"七绝"。沟内遍布碳酸钙华沉积。并呈梯田状排列,以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享誉人间,享有"世界奇观"、"人间瑶池"等美誉;以规模宏大、结构奇巧、色彩丰艳的地表钙华景观为主景,以罕见的岩溶地貌蜚声中外,堪称人间仙境。景区门票由导游统一发放,可乘坐景区索道上黄龙景区游览。(索道上行 80 元/人自理,下行 40 元/人自理)。
• 后前往【松州古城】(不含登城楼费用),松州城是历代兵家必争的边陲军事重镇,是汉民族与少数民族茶马互市的商贸集散地,是我国现存城樯中首屈一指的古城遗址。在漫长的 历史风雨中,这里的藏、羌、回、汉民族与古城一道历经了无数的战乱兴裒, 古城记载和显示着风云变 幻的沧桑和深沉豪迈的民族风格,爬上城墙,登高眺望, 轻抚城墙倾听它千年的诉说。
• 午餐在川主寺品尝当地特色牦牛肉汤锅
• 根据航班时间送至九黄机场,结束本次愉快旅程!
我社在保证质量和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可调整行程。如果行程中固定景点和固定的餐饮住宿等项目不去或自愿放弃,费用不退;如遇天气原因、政府等客观因素造成行程中景点无法游览,则景点门票费用不退!因国家新颁策法规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产生的费用(如天灾、罢工、航班延误取消等)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理。机票为团队机票,一经出票不改不退,敬请谅解!请您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出行,如因证件问题造成无法出行并产生后续损失的,由客人全部承担!
预定须知:
第一步:网上预订,选定产品类型和出发日期并填写联系信息,提交订单并完成支付
第二步:联系确认,预定成功后,我们会有专人在出行前通过短信或电话与您确认出发事宜,请保持手机畅通
第三步:准备出发,出行当日,请准时在您选择的上车地点集合,凭预定时填写的联系人信息参团
注意事项:
1、儿童1.2米以下免门票,以上同成人。
2 团队接待过程中如对发现有不符合行程或合同约定的内容,请在当地立即提出以便及时解决,返程后的投诉恕我社不予受理
3 我社在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保留根据团队抵达时间及其它原因调整行程的权利;如果客人中途自愿离团,门票及车位费已经产生的一律不退,请谅解。
4、根据《交通法》之规定,儿童出行需占车位否则视为超员。如游客瞒报携带儿童人数,司机可拒绝其上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游客自身承担。
5、在参加景区内一切参与性游乐活动,一定要确保自身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应此项活动的需求,并在参与过程中按照景区的规定做好保护措施。旅游期间请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尤其带小孩的游客务必看管好自己的小孩。
6、旅游途中,客人擅自离团或跟随非我社导游游览自费景点,将视为自动离团并自愿放弃乘车、景点、用餐、住宿等,费用一概不退。所发生任何财产和人身安全问题与旅行社无关,由客人自负。
7、健康安全指南:年满6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身体残障行动不便,有心理健康问题的游客报名参团,请组团社与游客签定《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70周岁以上游客不建议参团。参团期间请游客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旅行社及导游、司机无力承担游客私人物品损坏、丢失的责任。
8、散客出团前必须全额付清团款,团队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准,请仔细填写,留下联系方式,旅行社不接受与质量访问单相违背的投诉。
费用不含
1、九寨沟沟内中餐、九寨沟景交车 90 元/人(必须消费)、九寨沟景区保险 10 元/人(必须消费)
2、黄龙索道上行 80 元/人,下行 40 元/人
3、草原上的骑马、射箭及其他娱乐项目
4、黄龙景区保险 10 元/人,黄龙景区耳麦 30 元/人
5、九寨沟千古情 320 元/人
6、松潘城墙 60 元/人
旅 游 注 意 事 项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 2 周岁或年满 70 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70 岁以上的老人因考虑身体因素,建议不参团,请选择其他适合老年游的线路参加。【老年旅游者提示】1)65 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70 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提示】1、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我社因服务能力有限,无法接待:(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升以下的病人;(7) 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 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全国散客拼团行程,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 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 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在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5、特殊地理环境与天气环境的重要提示:【高海拔及高原地区】1) 请你在出发前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实告知,患有肝、肺、肾、脾等各种身体器官有病变史及高血压、心 脏病、贫血、皮肤外伤以及以往患过各种疾病或正在患病期间的游客均禁止前往。
2) 我社建议您前往高原前好去正规医院进行体检,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负责,得到医生书面许可方能前往游览,如隐瞒身体情况发生的问题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 请旅游者带上必要的应急药品和物品,如果不慎在旅游过程中患上任何疾病或身体不适(包括轻微感冒或高原反应)应立即终止游览,卧床休息并告知导游领队,若病情严重应立即接受入院治疗。
4) 禁止剧烈运动,情绪暴躁,暴饮暴食,吸烟喝酒,注意自身保暖,保证充足睡眠,防止紫外线辐射,脱团外 出需通知导游并有 5 人以上结伴出行。
5) 进入高海拔地区后要多吃碳水化合物、易消化的食品,多喝水,多食水果、蔬菜等富含维生素的食物,不要频繁洗浴,内服药及抗缺氧药物:红景天(如出发前 3 天服用红景天将可大大减轻高原反应)、葡萄糖、感冒通、泰诺、白加黑、诺氟沙星(或复方新诺明);用于胆道、肠道及呼吸道感染;多本酶片(或乳酸菌素片、黄连素等)、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因缺氧和气压低的关系,很多时候开水都未滚透,初抵时可能会引起肚子痛、腹泻现象,所以需要准备此类的止泻药和止痛药;如加合百服宁、必理通、止痛片及头痛散等;预防高山反应引起的头痛;清热药品;如润喉片、菊花茶、夏桑菊及西洋参冲剂;维他命 C 可令身体增强抵抗力。外用药外伤药:纱布、绷带、创可贴、碘酒、止血带等也必须备齐;润唇膏能防止嘴唇干裂;云南白药能止血; 风油精能提神、醒脑、镇痛;红花油能主治跌打损伤、风湿骨痛膏。
【冰雪旅游区】由于景区内外道路等地方有结冰现象比较湿滑,务必请游客穿轻便、防滑的平底鞋,注意安全; 游玩及步行时一定注意防滑,防止摔倒;特别注意有安全警示牌提示区域,务必遵守警示牌的相关提醒,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严禁进行游览或者停留照相。
6、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 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7、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8、请尊重当地少数名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为安全考虑,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
9、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 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10、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 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1、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 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12、除行程标明的游览,自由活动地点外,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游览,介绍,讲解地。
13、关于购物: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 如有购买行为,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停留点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请您特别注意甄选,谨慎选择。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
14、本产品根据发团需要,有可能在部分行程段对导游及团友进行调整,具体拼团次数及行程段视线路收客情 况而定。
15、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 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16、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70 岁及以上者无法办理)代购旅游意外险 2 元/人(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盗走按照 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不在意外险之列)。如旅游者认为无需代购的,我社将于行程中现金退还。
健康确认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参加贵社组织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旅游行程。
旅行社工作人员已经告知本人,70 岁以上老人不含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本人已完全了解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对高龄人群的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1、本人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并承诺能够完成此次旅游团的全部行程并按期返回。
2、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3、在旅游过程中,本人自愿放弃不适宜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若因本人坚持参加而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4、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自身健康及意识性错误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我公司免除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如因第三方责任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追偿事宜由本人亲属自行办理。
5、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
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各项条款的意思。若发生纠纷,以本承诺函中的承诺为准。
承诺人:
直系亲属签字: 亲属联系电话: 时间:
旅 游 合 同 补 充 协 议
应旅游者要求,为使旅游团内旅游者更多了解目的地人文风俗,更好的体验当地文化,现将旅游合同中【旅游行程】的自由活动时间委托旅行社代为安排,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行社代为安排和推荐的旅游购物和自费娱乐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一:委托安排购物场所:
行程日期 委托安排购物场所名称 活动停留时间 项目简介
类别 委托安排购物场所名称 活动停留时间 项目简介
1 综合购物中心 约 180 分钟 昆仑玉、牦牛肉、药材等
2 茶马互市 约 120 分钟 丝绸、唐卡等
3 藏族特色村寨 约 120 分钟 少数民族饰品及藏族老工匠手工艺品
(如遇临时关闭未开放,则更改其他同类项目)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代表(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有效身份证: 签约代表:
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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