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13501651586
出发城市 | 长沙 | 交通方式 | 汽车去汽车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
(1):07:50左右长沙火车站-阿波罗商场;集合点
(2):08:20左右五一广场地铁站8号出口。8:20-10:20(左右) 乘车往刘少奇主席家乡花明楼。亲,我们的产品是经长韶娄高速的哦。
10:30-10:50(左右) 参观刘少奇铜像广场。【刘少奇同铜像】高7.1米,这个数字包含着两层含义:第一,“七一”是党的生日。第二,少奇同志享年71岁。铜像面部神情似微笑,似沉思再现了作为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少奇同志风尘仆仆、日理万机的光辉形象,使人油然而生一种敬意和亲切感。
10:50-11:30(左右) 参观刘少奇纪念馆。【刘少奇纪念馆】运用了景观、影视、复制场景、浮雕、声光电等现代化艺术表现手法,采用生平加专题的形式,充分展示刘少奇在工人运动、白区工作、经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丰功伟绩。
11:30-11:50(左右) 参观刘少奇故居。【刘少奇故居】位于宁乡花明楼镇,刘少奇诞生于此并在此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代,当年的卧室、书房、开调查会的横堂屋内展出了实物、照片数百件,重新对外开放,供人瞻仰参观。
11:50-13:30(左右) 乘车往韶山中餐。亲,韶山景区内环只车20元/位,需要您自理哦;用餐我们大约安排40分钟,您可自备干粮,也可自行点餐;如需要导游安排团体餐,请补交20元/位。
14:00-14:30(左右) 观日月同辉实况录相。【毛泽东图书馆】是一座纪念性的专业图书馆。【毛主席故居】毛泽东诞生在这里并度过了愉快的童年时光,从故居堂屋转过右厢房、卧室、廊檐和碓屋之间,可看到毛泽东的全家照,日常器皿和各种农具,其中陈列着毛泽东少年时期用过的扁担、水桶、锄头等。
15:10-15:30(左右) 参观毛主席铜像广场。【毛泽东铜像】通高10.1米,象征着“10.1”国庆,更象征着毛泽东是新中国的缔造者。主席身着中山装,左胸前挂着“主席”证,手执文稿,目光炯炯,面带微笑,成功地再现了人民领袖毛泽东出席开国大典时的风采。
15:40-16:40(左右) 参观滴水洞。【滴水洞】被人们喻为湖南“山水明珠”的“西方山洞”,核心景区为1号别墅楼,别墅始建于1960年,房屋建筑形式与北京中南海房屋的结构相近似,毛主席信中此处为“西方的一个山洞”, “西方山洞”保密管理极严,曾一度十分神秘。
17:00-19:00(左右) 乘车抵长沙。乘大巴抵长沙火车站周边结束开心之旅
(19:00左右抵,建议最早21:30后火车或22:30后飞机返程)
1.本网站之线路均可即时确认,请游客可以自行在本网站放心预定。
2.在您收到我社的确认短信后,请及时回复“确认”,该订单即可自动生成;
3.在出发前一日客服会电话或者短信您的预留手机,请届时保持您的手机开通;
4.也可出发旅游当日将团款交于导游,并进行您的愉快旅程。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如遇区域性促销活动,产生不同预订城市价格差异,差价不予退还。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其他旅行社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2. 现在很多酒店属于绿色环保酒店,不提供洗漱用品,请旅游者自备好洗漱用品。
3. 临行前安排好家中相应事宜,把旅游线路、旅行社紧急联系人等信息告诉自己家人,同时,也可将自己家人的紧急联系方式告知旅行社。留一份自己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给家人,以便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备用。
4. 请旅游者务必带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个人旅行用品、车船票、飞机票等,准时到达约定的集合地点,请勿迟到。有些景区景点对于军人、老人、儿童、残疾人士有一定优惠,请旅游者提前向导游出示证件以便导游购买优惠门票,如购买门票后再向导游出示,将不能享受优惠。
5、出门在外,天气可能多变,请带一把晴雨伞,以备不时之需。
旅行社特别提醒:
1、旅游期间指旅游者从乘坐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起,至旅行结束时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止。在此期间非旅行社安排的游览行程、自由活动、自费娱乐项目、旅游者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行程后或不参加双方约定的行程而自行活动或是经导游领队同意的暂时离团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旅游者自已承担。
2、旅游者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此次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否则,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害和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
3、旅游者应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分团、脱团,不得非法滞留;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旅游合同不以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其他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旅游者应妥善保管随身行李物品,证件现金和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住宿应办理保管,如发生丢失、损毁、被盗抢等,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处理,但无赔偿责任。属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旅行社协助索赔。向旅行社要求财产赔偿的,必须是旅行社接受了旅游者的委托照管。
9、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安全提示且事后已尽到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