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吴阳春联系电话:19949426368
出发城市 | 成都 | 交通方式 | 汽车去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
D1 成都—映秀地震遗址-松坪沟-川主寺 √|羌族十三花 晚|走进藏家|川主寺
早晨7点左右在万和德阳银行统一集合出发,三环路内包接(接车时间为6点左右,根据方位不同,接车时间也不同,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乘座(旅游巴士)沿岷江风光而上,沿途经过都江堰、紫坪埔水利工程,到达映秀地震遗址,感受512大地震灾后重建爱心凝聚的神奇力量......,稍作休息集合出发前往叠溪用中餐。
午餐后从叠溪出发至松坪沟旅游景区游览:长海、墨海、五彩池等 9 个海子(景区观光车已含70/人)然后慢慢走在幽静的栈道长廊,欣赏步行游览白蜡飞瀑、上白蜡海、下白蜡海,游玩后前往川主寺入住酒店,后参加走进藏家家访活动,体验藏族文化。(此项目为赠送,旅行社已提前安排,不消费不退费)
【松坪沟景区】: 位于茂县(四川zui大的羌族聚居地)羌族文化中心区域叠溪镇松坪沟乡,景区以秀丽的自然风景,世界罕见的地震遗迹秀丽景观(地震遗迹保存完好)闻名于世,目前是世界上保存最为完整的地震破坏遗址之一、国内著名的红叶观赏胜地;2013年,经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正式发布公告(2013年第10号),茂县叠溪松坪沟旅游景区达到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标准,被批准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走进藏民家访:让您身临其境的融入藏家生活,感受藏族的建筑、风土人情、宗教信仰,与藏族帅哥美女一起参与锅庄狂欢,吃手抓羊肉、烤牛肉,酥油茶、青稞酒、核桃花、野蕨菜、青稞面与藏族同胞一起歌舞。(赠送项目不参加不退费也不做等价交换)
D2 川主寺-藏寨—纪念碑—黄龙-川主寺 √| 特色中餐|√ 川主寺
早餐后前往最具【特色藏寨】观赏少数民族饰品、观赏藏族表演、飘扬的经幡、屹立的白塔、神圣的天葬、藏族老工匠绝世的手工艺,浓厚高原特色的青稞棚,无一不在提醒着我们已走进了神秘的青藏高原,随后到达吸引四方游客的胜地的红军纪念碑其中“三绝奇观”最为突出。一为:金碑夕照 ,二为:双虹挂彩三是:瀑雨泛金
随后在川主寺镇用中餐(特色中餐)。
下午前往游览黄龙景区(黄龙上行索道80元/人和下行索道40元/人,费用自理),一般游览时间在4小左右。晚上返回川主寺入住酒店。
【黄龙】黄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境内,因沟内有许多彩池,随着周围景色变化和阳光照射角度变化,变幻出五彩缤纷的颜色,被誉为“人间瑶池”。因佛门名刹黄龙寺而得名,以彩池、雪山、峡谷、森林“四绝”著称于世,是中国唯一的保护完好的高原湿地,它是一条长约7公里,宽约300米的钙化山峡,这里山势如龙,又称“藏龙山”。这一地区还生存着许多濒临灭绝的动物,包括大熊猫和四川疣鼻金丝猴。黄龙于1992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自然遗产。1982年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地。黄龙风景区是一个景观奇特、资源丰富、生态原始、保存完好、具有重要科学和美学价值的风景名胜区,这里有似加拿大的雪山,怀俄明州的峡谷,科罗拉多的原始森林,黄石公园的钙华彩池。多类景观,集中一地,堪称世界奇观。
【游览方式】黄龙风景区为龙形的一条沟,沟内有两条栈道,一条上山栈道,一条下山栈道。黄龙景区所有景点位于下山栈道两边。
1、步行沿上山栈道上,下山栈道下,往返约9公里,均为山路,海拔3145米-3930米。
2、建议选择乘索道上行(80元/人,自理),索道将游客送至与最高点五彩池景区海拔持平的地方,走平路(栈道)2900米到达黄龙主景区五彩池,游览后沿下山栈道,一路观看黄龙景点,返回黄龙景区大门口。(也可以乘坐下行索道40/人自理返回)】
D3 川主寺—黄龙玉文化推广中心-高原土特产-川主寺风情园—成都 √ |特色中餐|-
早餐后前往黄龙玉文化推广中心,体验黄龙玉的奇特魅力。之后前往高原土特产中心,您可以视自己的需求选购当地特产馈赠亲朋好友,最后前往川主寺风情园,了解蜀绣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午餐后经茂县,汶川返回成都,回酒店休息。
特别备注:游览后抵达成都茶店子统一散团。茶店子可乘坐地铁2号线转7号线等线路。当天返回成都时间比较晚,由于高原路段有可能堵车,如果您当天有返程计划,请您尽量定第二天以后的火车或飞机以免因为堵车给您带来没有必要的损失。
★安全提示:参团旅游的上车前、下车后,均为自由活动和自主游览时间,请您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请入住酒店后不要擅自或单独外出,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贪图小便宜,警惕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四川的大部份景区内,都有其景区的配套商业服务,即每个景点都会有当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朝佛纪念品、和当地特产、当地小吃等商店或摊贩在出售相关商品,有些景区的讲解员还会为游客推荐解说,此类景区配套商业活动并非我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请您根据自身所需谨慎选购,记得索要发票;
游客代表签字:
日期:
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应旅游者要求,为使旅游团内旅游者更多了解目的地人文风俗,更好的体验当地文化,现将旅游合同中【旅游行程】的自由活动时间委托旅行社代为安排,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行社代为安排和推荐的旅游购物和自费娱乐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一:委托安排购物场所:
行程日期 委托安排购物场所名称 活动停留时间 项目简介
第2天 特色藏寨 1H 银子
第3天 黄龙玉文化推广中心 1H 黄龙玉
第3天 土特产展销中心和风情园 2H 高原土特产、藏药、牦牛肉制品。丝绸
二、景区配套便民服务项目:
行程日期 景区配套便民自费设施 价格 说明
D2 黄龙景区索道 上行80元/人、下行40元/人 自理,建议乘坐上行索道,徒步下行
D3 松坪沟观光车 70元/人 已含
三、自费项目
行程日期 自费项目 价格 说明
D1 藏家土火锅 150-180元/人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一、二、三)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代表(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有效身份证: 签约代表:
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