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念杰联系电话:0591-87801713
出发城市 | 福州 | 交通方式 | 动车去动车回 | 发团日期 | 05月16日、05月17日、05月18日...更多日期请电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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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火车站乘坐D6508(14:40-19:39)前往九江;
三明北火车站乘坐D6508(16:02-19:39)前往九江;
莆田火车站乘坐D3278(15:24-20:17)或其它车次前往庐山;
泉州火车站乘坐D3278(15:14-20:17)或其它车次前往庐山;
延平火车站乘坐G1648(09:04-12:18)或其它车次前往九江;
南平火车站乘坐G1648(09:33-12:18)或其它车次前往九江;
专业人员接团,车赴九江市区,安排入住酒店。晚上可自行前往九江 【柴桑美食街】,【梅绽坡小吃街】、【庙街美食街】在这些地方,你能吃到当地任何美味小吃,这里是吃货的天堂,是吃货们必去的地方;
早餐后游览【含鄱口】它势如奔马,又宛如游龙,神气活现的横亘在九奇峰和五老峰之间,张着大口似乎要鲸吞鄱阳湖水,因此得名。游览【庐山植物园】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庐山东南含鄱口山谷中,是一座亚热带山地植物园。游览【三叠泉】(步行或乘坐过山小火车80元/人自愿自理)游览素有‘庐山瀑布首推三叠,不到三叠泉不算庐山 客’之说的三叠泉,游览结束后下山,乘车前往庐山站乘坐动车返回福建,结束愉快的旅行!
福州游客乘坐D2225(17:27-22:09)返回福州;
三明游客乘坐D2225(17:27-20:41)返回三明;莆田游客乘坐D2231(16:51-21:14)返回莆田;泉州游客乘坐D2231(16:51-21:46)返回泉州;
延平游客乘坐G1650(16:20-19:52)返回延平;
南平游客乘坐G1650(16:20-19:12)返回南平;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开始7天前(包含第7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3天前(包含第3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7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1天前(包含第当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0%的违约金。
注:由于为旅游项目有各种不定性因素如:天气等,一切旅游行程规划、安排等以客服安排协商为准。(下单后客服人员如没有及时确认订单请电话联系或微信联系,其确保您的旅程顺利进行谢谢。)
1、为提倡环保自2015年10月16日起,江西酒店撤消一次性用品免费提供例:牙具、毛巾、一次性拖鞋等。出团时烦请自备好生活用品。
2、出团时请务必带上有效证件(办理酒店入住时需提供),请自备防晒用品,晕车药,常用的药品(预防感冒,腹泻等疾病)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免丢失,请不要在车内吸烟、吐痰或丢弃垃圾;旅途中不要过量饮酒,自行活动时,请结伴出行,请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3、导游或工作人员会提前联系游客,请保持手机畅通,导游根据游客的高铁时间提前抵达高铁站。
4、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必须正确真实填写姓名、联系方式及本人真实证件号码,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5、产品报价中所含房费按双人标准间/2人核算。如要求三人间或加床,需视入住酒店房型及预订情况而定。通常酒店标准间内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等非标准床。如一人或多人参团产生单人用房,由旅行社尽量安排与同性别团友合住,若无法安排,请在出团前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独立用房。
6、游客退团违约赔付:游客出团前退团或改期,收取车位费(参照每条线路儿童价);出团前一天(24小时内)退团或改期,出团当天迟到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收取车位费(参照每条线路儿童价)与房费(参考房差),敬请理解;
7、旅游期间、导游增加行程外的任何景点、购物点,都是违法行为,游客应坚决抵制,不应参与配合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禁止游客擅自进行江、河、湖、海游泳、进入未开放区域等高风险活动行动,产生一切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8、团队游览中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住房、用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9、请避免离团活动,如确有需要,请提前以短信或书面方式通报导游,并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归队。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治安不理想的地区,请游客避免前往。自由活动期间请结伴而行,避免单独行动。非本公司组织安排的游览活动,旅游者自行承担风险。由此发生的损失及纠纷,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和解决,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价格补足差额。
11、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拦车、霸车或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行为;一旦发生,旅行社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且不退还任何费用;由此给其他游客和旅行社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肇事游客承担,同时旅行社保留依法追究肇事游客违约责任的权利;
12、旅游法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