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包含项目:
1.酒店标准 :行程中所列酒店的双人间(标准为二人一房 ,如需入住单间则另付单间差费用),
境外酒店无挂星制度 ,评核以房间装修为标准 ,最终入住情况由当天办理 入住时酒店安排 ;
2.机票标准 :北京往返全程团队经济舱机票及机场税 , 团队机票不允许改名、退票、 改票、
改期。 (不含航空公司临时新增的燃油附加费) ;
3.用餐标准 :行程中所列餐食 , 午晚餐为中式或当地特色餐 ,如果不用餐或因个人原因超出
用餐时间到达餐厅的 ,不再另补且费用不退; (用餐时间在机场候机或飞机上的餐食由客人自
理) ;
4.景点标准 : 行程中所列景点的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的二道门票及个人消费) 。 行程表中
标明的景点游览顺序和 停留时间仅供参考 ,我公司有权根据当地天气、 交通等情况调整景点
顺序 ,实际停留时间以具体行程游览时间为准;
5.用车标准 :旅游空调巴士;
6. 向导司机标准 :全程中文领队( 9 人以上安排领队) 、境外专业司机和当地中文向导;
7.购物标准 :行程内经过的景区商店、 餐厅、 商场、 集市、 中途休息站等商店不属于旅游
定点购物店 ,若游客在此 类购物店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
8. 自选标准 : 以行程表所安排的自费项目为准 ,不增加额外行程项目(须经全体团员签字同
意方可增加) ,具体安排详见《旅游合同自选补充协议》 ;
9.旅行社责任险;
不含项目:
1.全程单房差 3500 元/人
2.行程表以外费用;
3.司导服务费 1500 元/人,沙特电子签 850 元/人
4.行李物品的搬运费、保管费及超重费; 如行李或物品丢失、被盗等意外损失费用;
5.一切个人消费(如 : 电话、传真、 电视付费频道、洗衣、饮料等); 6.旅游者因违约、 自
身过错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6.非我社所能控制因素下引起的额外费用 ,如: 自然灾害、罢工、境外当地政策或民俗禁忌、
景点维修等
7.游客人身意外保险及客人往返出境口岸的一切费用。
8. 12 周岁以下 ,不占床按照成人 9.5 折 , 占床与成人同价(司导服务费不打折) ;建议 1.4
米以上儿童 占床。
退改签说明:
报名后请及时交纳定金,确认以后,客人以任何原因取消参团,按照以下标准支付损失:
(1)出发前 45 日-30 日,收取损失 1000 元/人
(2)出发前 29 日-16 日,收取损失 5000 元/人
(3)出发前 15 日-9 日,收取损失 8000 元/人
(4)出发前 8 日-1 日,
值班经理电话:1560020844(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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