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接待标准1.住宿标准:全程5晚精选酒店+2晚豪华酒店
2.用餐标准:全程7早餐8正餐(正餐为八菜一汤10人一桌,除特色餐以外,其余餐标为30元/人,酒店含早,不吃不退。自由活动期间用餐请自理;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3.旅游交通:普通空调旅游大巴(15人以下根据具体人数安排车辆,21座以下车辆是无行李箱的普通车);
4.景点门票:喀纳斯、禾木、五彩滩、天池、火焰山、坎儿井、景点门票区间报价已为旅行社团队的折扣价,故行程景点门票对所有证件(学生证、教师证、军官证、老年证、残疾证等证件)均不在享受任何优惠政策,其优惠价格不予退还。此团价格为打包优惠后的价格,任何门票优惠证件,所有费用不用不退,敬请谅解;
5.导游服务:地接优秀普通话导游服务;10人以下司机兼导游,负责驾驶、安排住宿、安排门票,简单讲解介绍;
6.保险服务:旅行社责任险为法定险,赔偿限额为10万元,强烈建议客人购买相关的个人保险;
7.北京-乌鲁木齐经济舱机票,因机票为团队机票,不得签、改、退,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儿童标准:12周岁以下儿童,只含正餐、当地一正座车位费、导服费;
不含景点门票、不含酒店住宿、不含早,不含的费用客人自理;
备注:景区1.2米以下不收门票,如超过1.2米以上门票自理,占床与否大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告知;一般12周岁以下且不超过1.2米的为儿童;超过12周岁可按成人操作,补交附加费即可。
自理费用
1.酒店押金、单房差或加床费用;
2.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3.“服务标准”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4.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5.超重行李的托运费、保管费;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导致的额外费用;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自由活动期间的用车服务;提供导游服务的产品在自由活动期间无陪同服务;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因景区儿童标准不一样,儿童价不含景区门票费用,如产生儿童门票费用,游客可自行到景区购买门票或由导游代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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