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服务项目:
1、 北京 / 欧洲往返国际机票及欧洲内陆段机票,团队经济舱,含机场建设税;
2、 四星级酒店(双人间 / 北欧为西式早餐,散拼不保证夫妻同一间房);
3、 境外旅游巴士及外籍司机; (根据团队人数,通常为35-49座)
4、 北欧专业领队兼导游。
5、 中式午晚餐(北欧午晚餐6菜一汤)
6、 2人舱夜火车
7、 ADS团队旅游签证费用;
8、 旅行社责任险;
9、 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不含项目:
1、 全程单间差:3400元/人(不含油轮单间差)
2、 全程司机 导游 领队服务费用 640元/人;
3、 护照费用;
4、 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
5、 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例如特种门票(夜总会、博览会、缆车等);
6、 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7、 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
8、 旅途中将证照遗失后的补办等费用(包括证照补办。交通。住宿、餐饮费用);
9、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备注:
此行程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旅行社将严格按照行程执行。在不减少任何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境外情况做顺序之调整,该调整不视为违约。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的景点、交通、住宿地点的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以及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其他约定时,本公司会在事前向旅游者做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亦会在事后做出说明。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和旅行社人为不可控因素(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个别客人因突发事故或疾病、人身伤害、客人滞留、财产损失、物品遗失等影响行程、领馆签证延误等)导致的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食、宿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游客应将增加费用交付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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