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郝杰联系电话:0352-8606180
出发城市 | 大同 | 交通方式 | 汽车去汽车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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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陈述推荐项目仅适用本行程,其他消费行为旅行社可以协助办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旅行社已将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2.我社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有权对行程顺序及食宿地点做出相应调整;由于道路交通受阻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延误,我社按实际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如餐费、门票)。
3.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和心理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 游客不可擅自离团;如果需单独离队,请征得全陪导游同意并且提供书面离团证明、说明离团理由、是否归队以及归队时间,并随身携带当地所住宿饭店地址、电话,以免发生意外。
5.请游客务必注意自身安全,贵重物品随身带!!不要将贵重物品滞留在酒店或旅游车内!在旅游途中请保管好个人的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当发生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6.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本社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