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交通标准:重庆/柬埔寨往返经济舱机票、税金、燃油附加费,团队机票不允许改名、退票、改票、改期。全程旅游观
光巴士。
住宿标准:行程所列酒店两人一房,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占床。由导游及领队根据整团的情况统一调配,夫妻团员可以在不影响总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但若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或者与同行客人安排加床,导游及领队有权调配房间,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单房差(按酒店标准实际支付)。团队中18岁以下小孩不可(不含)参加指压按摩、SPA等项目。
用餐标准:5早8正
早餐5顿:酒店自助早餐,为房费包含,客人自愿不吃不退钱
正餐8顿:8菜1汤或自助或特色餐(30元/人),不足十人菜量相应减少,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
餐费不退。
景点门票: 行程所含景点(区)门票为第一大门票。
导游安排: 全程中文领队服务(自由活动期间不含),境外中文导游、司机服务(导服费:20元/人/天)
儿童标准:2岁(含)至12岁(不含)者,不占床位。12岁(含)至18岁者视为成人,则其加占床费用,与成人享受同等标准。
备注:团队中18岁以下者不可(不含)参加指压按摩、SPA等项目,费用不退。
因航空公司对2岁以下婴儿有名额限制,如遇该航班婴儿名额已达上限,无法出婴儿机票,本社承诺退还婴儿团费。
费用不含:
1、护照费(客人自行办理)。
2、柬埔寨团队落地签证费及机票税金,合计580元/人,此费用需在出发前,与团费一起支付。通关小费30元/人
3、旅游意外险(为了减少游客在旅途中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我社诚挚的建议每位游客在出行前至少购买一份与行程匹配的“人身意外保险”,具体赔付标准参照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条款。
4、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机票燃油附加税”的临时上涨费用,超重行李托运费。
5、游客自行出发点至重庆江北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6、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餐费,洗衣/通讯/娱乐/私人购物等。
7、按照国际惯例,小费是给服务人员服务的报酬和认可,若境外相关服务人员(酒店、餐厅、司机等)服务出色,游客可适当给予服务小费(大约1美金/人/天)。
8、因天气/海啸/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9、单房差,因出现单男单女或者客人要求一人一间,需要支付房差。
10、行程中未罗列的其他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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