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交通标准: 重庆/普吉往返机票、税金、燃油附加费,全程旅游观光巴士,每人一正座位;
住宿标准:行程所列酒店同性 2 人一房,12 岁(不含)以下儿童不占床。由导游及领队根据整团的情况统一调配,夫妻团员可以在不影响总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但若全团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导游及领队有权调配房
间,保留拆分夫妻团员房间的权利,若客人坚持己见,客人须在出发前支付单房差 800 元。
用餐标准:早餐 5 顿:酒店自助早餐,为房费包含,客人自愿不吃不退钱正餐 6 顿:正餐自助或围桌餐(餐标40 元/人,特色餐餐标 70 元/人),七菜一汤+茶水+水果,不足十人菜量相应减少,客人不吃不退钱。
景点门票: 行程所含景点(区)门票为第一大门票。
导游安排: 全程中文领队服务(不足 16 人团队,安排大领队服务);
儿童标准:
2 岁至 11 岁者(按年份计算),不占床位。12 岁至 18 岁(按年份计算)视为成人,则必须加占床费用,与
成人享受同等标准。备注:东南亚团队中 18 岁以下者不可(不含)参加指压按摩、SPA 等项目,费用不退。
费用不含:
1、因私护照费(客人可自行办理)。
2、旅游意外险(为了减少游客在旅途中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我社诚挚的建议每位游客在出行前至少购买一份与行程匹配的“人身意外保险”,具体赔付标准参照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条款。
3、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机票燃油附加税”的临时上涨费用,超重行李托运费。
4、游客自行出发点至重庆江北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5、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餐费,洗衣/通讯/娱乐/私人购物等。
6、因天气/海啸/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7、行程中未列出的的其他一切费用。
小费说明:
1、泰国为小费制国家,小费是对服务工作的认可也是一种礼貌,日常行程中将会产生的小费,每项约 20-100泰铢(如:床头小费:20 泰铢/间房/天、行李小费:约 20 泰铢/间房(使用行李生的情况下)、泰式按摩或油 SPA:约 50-100 泰铢、船家小费约 100 泰铢、司机小费:约 20 泰铢/人/天、导游助手小费:约 20 泰铢/人/天等)。
2、根据泰国旅行社同业及泰中旅游协会一致联名通过的决议,对于提供服务的导游需要付导游服务费20 人民币/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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