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和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冰冰联系电话:024-31675576 18640423344

【沈阳到桂林旅游报价】大漓江+少数民族聚集地+龙脊梯田五日游

出发城市沈阳交通方式飞机去飞机回
发团日期 天天发团参团性质常规团
线路特色包机航班:
春秋航班时刻:沈阳桃仙机场T1—(经停石家庄)—桂林两江国际机场 9C8581(07:30-12:45)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经停石家庄)—沈阳桃仙机场T1 9C8582(13:35-18:50)

参考行程

沈阳到桂林双飞五日游  
日期
城市
行程包含景点及游览时间
膳食
住宿
D1
沈阳/桂林
当日指定时间于沈阳桃仙机场集合,搭乘飞机前往桂林,接机后游桂林城市花园、城市绝版新景——【榕杉湖景区】40分钟,外观日月双塔(登塔自理20元/人)、水晶玻璃桥、湖心亭、古南门、千年古榕。晚餐后入住酒店可自行前往桂林【中心广场】、【正阳步行街】欣赏夜景。
 
桂林
 
 
 
D2
 
 
 
桂林→
阳朔
早餐后乘车游览桂林城徽――【象鼻山】(40分钟),参观鑫旺丝绸90分钟),后登【叠彩山】(60分钟)观桂林全景。中餐后茗坊观茶艺表演品壮家清茶(120分钟)。后前往誉称天下奇观的钟乳石洞——【芦笛岩】(45分钟),洞内钟乳石奇石嶙峋,雄伟壮丽,在彩灯的掩映下景观迷人,令游客目不暇接,游览桂林市最大的综合性公园――【七星公园】(90分钟)参观桂林玉石博物馆(80分钟),乘车游览半立江中的【伏波山】(30分钟)参观银龙水晶店或或竹之林竹炭(90分钟)。晚自行前往榕杉湖景区,观日月双塔。
 
 
 
 
 
桂林
 
 
 
 
D3
 
 
 
 
阳朔→
桂林
早餐后乘车至磨盘山码头,沿途欣赏秀丽的田园风光,抵码头后乘船游百里画廊大漓江漓江(磨盘山-阳朔,根据水位调整时间,正常水位4小时),坐于舱中,看一湾清流,万座碧峰,如梦如如幻,悦如天上仙境、世外桃源;江上微风拂过,带来清新空气,令人沉醉……船到阳朔码头后,逛阳朔西街(30分钟)。游览拍摄“刘三姐”的外景地—千年古榕大榕树与神气的月亮山(另行付费46元/人,40分钟)乘车前往阳朔县与荔浦交界处新开发的 “世界岩溶艺术宝库”之称的银子岩(另行付费100元/人,50分钟)。乘竹筏游览遇龙河风光,沿途欣赏风景绮丽迷人的高田风光,路观月亮山、千年古榕的风姿,(另行付费150元/人,1小时,2人一条船),晚观印象刘三姐(另行付费220元/人标准为C票,70分钟);
 
 
 
 
 
 
 
桂林
 
D4
 
桂林
早餐后乘车大约100分钟到桂林少数民族聚集地-【龙胜】,游世界一绝---龙脊梯田(游览时间 3小时以上 含龙脊小车换车费 中餐山上自理),梯田如链似带,从山脚盘绕到山顶,小山如螺,大山似塔,层层叠叠,高低错落。它的线条行云流水,潇洒柔畅;它的规模磅礴壮观,气势恢宏,所以人称“梯田世界之冠”。 下午大约15:00点集合返回桂林
 
 
 
桂林
D5
桂林/沈阳
早餐自由活动,下午乘机返回沈阳,结束愉快旅途,专人送机,自行返回温馨家园!
 

 


*以上行程和交通仅供参考,最终确认以所签协议为准。*

预订指南

预订须知

【报名方式】

1、公司门店签合同交款——太原南街万达新天地 天地座1311(万达商场南侧即是)

2、网上预订——点击“立刻预定”提交订单,支付宝、网银均可付款

3、QQ 或电话报名预留位置,然后银行转账订金,余款上车付给导游即可。

4、20人以上团队 可上门签合同(市内五区 旅游旺季除外)


【公司账户】

招行:6225 8824 0338 2382(孙冰冰)

建行:6227 0007 3081 0177 639

工行:6222 0233 0103 6927 795

邮政:6221 8822 1400 0495 941

交行:6222 6003 1001 1898 914

农行:6228 4800 4840 4025 271

中行:6217 8504 0000 1229 944

支付宝账号:sunbin515@126.com


【交通信息】

地铁一号线“沈阳站D口”下车即是

自驾车客人,请到太原南街文化宫转盘


【报名电话】

024-31675576 024-31833844 024-31569597


温馨提示

接待约定:
1、广西地区旅游车资源相对匮乏,旅游用车可以是套团使用的,但必须是由旅行社委派正规的车队统一调车,只能确保一人一正座;而且都是具备旅游牌照的专业用车,车况也是在规定范围内的;由此而造成的投诉,旅行社概不受理。
2、持有优免证件的客人在享受景区优惠政策时视景区的具体要求而定,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退还。
3、我社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执行,如客人所持行程内容与所签合同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4、行程内的另行付费项目也是行程安排内容(已经过双方确认的出团通知上所列项目为准),但游客可自由选择参与,不参与的团友需在景区门口下车自由活动等候(客人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事项,等候时间为参与者的游览时间)。导游推荐另行付费景点须掌握原则,全车半数以上方可安排(潜水和水上娱乐项目及晚间另行付费项目可不遵循此原则)。
5、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自然灾害、政府管制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危及到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解决办法: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退还。
6、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7、不允许客人离团。如客人私自离团,则视为客人自愿提前终止合同,并自愿放弃合同中未发生的接待事项和费用,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续争议。
8、南北方存在饮食方面的差异,请客人尽量适应当地的饮食习惯,不得因饮食不习惯而投诉。
9、广西旅游景点以山、水为主,团队上下山步行的具体时间会因为天气原因及客人的身体素质有一定的差别,所以有的大约估计的时间也许会有不同,客人因此而产生的投诉我社概不受理。
10、客人必须如实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告之所持登机证件上的准确名字及证件号码,如因客人原因造成无法登机,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11、请客人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在旅游途中游客因以往病史引发的急性病及相关费用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维权事宜注意: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欠佳”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
13、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更名、退票。
14、旅行社可根据团队情况在不减少景点、不改变住房标准的条件下调整行程先后顺序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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