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团高风险利润薄,请客人及组团社务必出团前付清团款,以便地接社更好的操作团队。谢谢合作!
3、游客到达新疆后自愿放弃餐、住宿、景点等旅游项目或持有优惠证,未产生的费用一律不退;自理景点门票价格含门票、车费、导服,凡是参加旅游团队的游客如景区提供的减免门票政策(包括老年证,学生证,导游证、军官证、教师证及记者证等),导游现推给客人。旅行社不参与导游推荐的自费项目。
4、游客不得私自离团,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团,请游客必须给导游签离团申请书,并要求游客所报名的组团社以确认件的形式传真至我社,待我社确认后方可离团,未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不退,离团后所发生的任何情况均和我社无关。如客人未提出离团申请而私自离团,我社会立即向有关部门申报,解除旅游合同,并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5、因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未产生的费用本公司按成本退还。
6、在保证景点不减少的情况下,地接社有权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如遇天气、景区政策性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正常游览的景点和餐宿我公司按成本退还给游客。
7、团费不含行程中注明需另付费项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8、如遇航班(火车等大交通工具)取消或延误、需游客自行与航空公司协商解决方案及赔偿问题、我社只负有协调义务,不对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进行负责。
9、游客投诉以在新疆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务必真实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在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用(固定电话)拨打质量监督电话0991-8733726在当地解决,如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否则我社不予受理,多谢合作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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