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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到明月山、富硒天沐温泉纯玩2日游-冬季养生首选天沐温泉

长沙到明月山、富硒天沐温泉纯玩2日游-冬季养生首选天沐温泉

本线路行程无购物,以您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系列合同为准。
门市价:
598
欣欣价:
儿童价: 起价说明

1.本起价是从所有可选出发日期中选出的最低单人价格,实际产品价格会根据您所选择的出发日期、出行人数、服务标准、入住酒店房型、航班或交通以及所选附加服务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2.最终预订优惠价格以您提交订单,旅行社确认后为准;

3.若出行中有(儿童、老人、学生、军人、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可先在线提交订单,客服会联系您确认相关优惠政策;

4.若发现产品虚假报价,您可以举报,一经核实会及时删除该产品!

出发城市:
长沙
发团日期:
天天发团,请至少提前1天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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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沐/维景温泉:位于宜春市城西南15公里处的温汤镇,已有800多年的利用历史。明正德《袁州府志》载:"气温如汤,冬可浴。以生鸡卵投入即熟。水中犹有鱼"。泉水日流量达700吨,平均水温常年保持在68-72℃。

2.明月山:明月山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和吉安市安福县交界处,主要由太平山、玉京山、老山、仰山等十几座海拨千米以上的山峰组成、主峰太平山,海拨1735.6米,因整个山势呈半圆形,恰似半轮明月,故称明月山。

1
长沙 宜春 天沐温泉

长沙—明月山不含餐 宿: 宜春市区

指定集合地点—江西宜春温汤镇(约200公里,正常行车时间约3.5小时,车经长株-沪昆高速-西村下高速赴江西宜春温汤镇)

早07:00长沙贺龙体育馆南门集合,乘坐旅游巴士赴江西宜春温汤镇,长株潭三地接。抵达后用中餐,赴明月山风景区,游览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景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自然遗产、江西省新赣鄱十景之一—【明月山景区】(门票已含)。位于全国第一个生态城市宜春市城西南31公里处,海拔1736米,可自愿选择乘索道(缆车自愿自理,上行80元/人,下行70元/人)或步行上山,沿途可游皇娘沐浴池、飞练瀑、玉龙瀑、鱼鳞瀑、姊妹瀑、云谷飞瀑(宜春古八景之一),晃月桥,世界上最小的庙-五显灵官庙、六龟拜月等。晚餐后集合乘车赴酒店,自由活动。

住宿:宜春市区
2
宜春 明月山

天沐温泉—湖长沙不含餐

早上集合乘车进入五星级度假村——【天沐温泉】(门票已含)沐浴,与法国艾克斯温泉相媲美的富硒温泉水亲密接触,体验中国真山水温泉的独特魅力。六十多泓形态各异、大小不一的露天汤池、有室内游泳馆、梦幻香熏屋、桑拿、光波浴、充满动感、刺激、惬意的热带风情大型水上乐园,二楼有宽敞舒适的休息大厅,并免费提供水果、饮料。体验天水合一、身心两悦的清爽感觉。(内有自费项目:保健按摩、鱼疗池、现炸果汁、茶吧消费。)中餐后集合乘车返回长沙,结束愉快旅程!


参考报价

一、旅游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车型根据实际人数安排,每人一个正座。如24小时内取消位置,则收取车位损失费120元/人。

2、住宿:宜春或温汤指定酒店标准间,不含单房差,出现单男单女单房差自理。

(宜春市区:城市印象、新苑酒店,明月大酒店、万云假日等 / 温汤镇:古井山庄,月亮河等。)

3、用餐:全程不含餐。

4、门票:明月山景区门票:挂牌120元/人,不含景区环保车及缆车费用。

天沐温泉:挂牌268元/人,维景温泉:挂牌288元/人,不含景区内二次消费。

(此次活动为景区赞助优惠活动,门票为套票,特惠证件或由于客人原因不能参加活动,费用不退。)

5、导游:持证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保险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保险内容详见具体保险条款)。


二、旅游费用未含:

1、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2、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3、个人旅游意外险 (建议旅游者购买);

4、个人消费(如酒水、饮料,酒店内洗衣、电话等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5、单人房差或加床费用;

6、酒店押金;

7、“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8、此为纯玩团,全程不进购物店。

预订须知

1、此行程为长沙市各旅行社联合散客拼团行程,由拼团中心旅行社出团,我社不负责出团,客人在行程中如果有意见,请马上提出,我们及时解决,行程结束后再行投诉,我社概不受理。

2、在不减少景点、不缩短游览时间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具体情况善意调整各景点游览顺序,请游客朋友勿持异议!

3、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超支费用由客人自负;

4、以上报价不含税、旅游意外险、用餐、酒水及行程中一切个人自费景点及其他项目;

5、请游客携带好有效证件,旅行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

6、请自备旅游用药品(晕车药、跌打油、感冒药、风油精等);

7、因客人原因,未消费完项目,一律不退费用。

8、优惠价须带证件:学生优惠价须持有学生证,老人优惠价须持有老年优待证和身份证方能享受,我社现退旅行社协议价的差价;

9、合同签署:在您确认预订并付清款项后,我公司将会安排和您签订《湖南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我们提供的签署方法包括:

A、 亲临我社签署:

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东二环一段1061-1锦泰东环公寓13楼1324(地铁2号线4号出口附近)

B、 传真签署。我们将合同传真给您,请您签署以后传真回来。

C、 选择上门收款的客户,我们会在上门收款的同时,与您签署合同。

联系电话:13142282290(微信同号)

11、报名时请提供参团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12、中老年人尤其是患病者参加旅游,须如实向旅行社提供健康信息,并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如游客感觉身体不适,请马上告知导游,因中老年游客身体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旅行社概不承担。70周岁以上老年人或16周岁以下儿童,必须有监护人陪同或委托书方可参加以上散客拼团行程,事先不说明真实年龄在旅游途中出现各种意外情况的我社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3、以上行程及价格仅供参考,以合同签订当日确认为准(旅游报价由于受酒店、交通等方面影响,因此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价格会有所浮动,这都是正常现象,重大节假日出游价格请来电咨询为准!!)。

温馨提示

游客安全告知及注意事项表

1、【关于费用】以上报价为打包特价,不分列报价,客人不含餐、不含住、不含返程均不减任何费用;凡持有军官证、军残证、老年证、导游证、学生证、记者证等证件的客人,如门票方面有优惠,则只能退还旅行社折扣价和优惠证票价的差价(具体优惠政策以景区公布的为准);以上行程门票为套票政策,一旦购票后未游览或未完全游览,则费用不退。

2、【关于行程】为了确保您手持行程单与我方确定行程完全相符,导游会在车上将行程口述一遍,请大家拿出自己的行程单对照,如有疑问,请询问导游员。否则因组团社给您的行程单(行程不一致)而造成费用增加、或行程不能继续的,本旅行社只能与您协商,协商不一致的本社不承担责任。另导游员不能随意更改行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政治)导致行程必须更改的,导游员必须征得全车客人签字确认方可更改!

3、【关于住宿】(1)客人入住前请出示二代身份证并主动交纳房卡押金;第二天早上由客人自行办理退房手续并按导游通知时间在所住酒店大厅等候;(2)入酒店时,请检查房间里所有设备及用具,如有损坏、缺少,及时联系前台,为提倡绿色环保,酒店不免费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游客需自备,请理解;入睡前,请自行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并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3)景区及县城旅游酒店提供空调、彩电、热水、独卫等基本设施;入住条件相对落后,不能等同于城市酒店标准,未评星级,但能保证干净卫生,如出现单男单女先采取拼房,如不能拼房须补房差,房差价格请参照具体行程单。

4、【关于饮食】请注意饮食安全,讲究饮食卫生,本行程全程不含餐,如需用团队餐,请提前3小时以上报备给导游,导游根据人数安排用团队餐,低于三小时则不能安排,客人可在不影响行程的情况下自由选择餐厅自行解决,请谅解。团队餐标准详见行程单,散客团餐10人一围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不够10人菜量酌量减少;早餐稀饭、包子或馒头、鸡蛋、米粉或面条,一般围桌,因口味及地域差异问题,团队餐只能保证客人吃饱,不能保证吃好,如有其它要求,建议您自行选择餐厅自行解决。

5、【关于用车】散拼用车保证客人一人一正座,根据团队人数由本中心进行调派(1-6号座位需服从导游安排,其它座位先到先座)除70岁以上老年客人及腿脚残障人士外,不接受任何特殊安排座位的无理要求;本社确保用车的合法性,在行车过程中,请不要将头、手、身体伸出车外,不要在车内站立、行走,请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不要乱丢垃圾,不要在车内乱刻乱划,不要污损座位头套,保持车内干净卫生,有晕车的请提前示意导游。请记住本车身颜色和车牌号,方便您游玩景点后找车。

6、【关于游览】请您在旅游景点的游览过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务必做到结伴而行,互帮互助,走路不观景、观景不走路,随团游览几个原则。如行程中有索道等辅助工具,为方便游客游览,导游会根据您的身体状况,给予合理的建议,您可根据导游的建议自行前往索道站自行购买。如需导游购买,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签字确认。景点游览时间我们将根据您不乘坐索道的时间为依据,如有提前返回的会有等待现象,请谅解。如全体客人都提前抵达集合地点,需征得全体客人签字后方可提前出发前往下一个景点。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导游没有任何权力压缩各个景点的游览时间。

7、【关于购物】本次旅游产品行程的购物点,购物都是由您自愿自行购买,购物属于个人的自主行为,我公司不受理因客人自行购物带来的维修、换退货及投诉等事宜!旅游者自行购物时不要随意和店家砍价,或动手碰易碎的商品,尤其是砍了价又不买,就很容易和店家发生口角。由此引发的问题由游客自行承担。

8、【关于自费】行程内不安排任何自费项目,如您想选择自费项目,请您主动联系导游,导游在不影响其它游客行程安排的情况下,签字认可后导游方可安排;所有自费项目收费只能按照景区门票挂牌价格收取并酌情增加适当车费,严禁收取高额费用。

9、【关于自由活动】行程中备注的自由活动时间,及客人在入住酒店后到第二天早上用早餐前的自由活动时间,客人需注意财产及人身安全,如发生特殊事件旅行社负有必要、合理的救助义务,但不承担责任。如客人在旅途中主动退团,在此时间段发生特殊事件旅行社负有必要、合理的救助义务,但不承担责任。如您入住酒店后外出逛街,请您务必结伴而行,并拿上酒店的联系卡,方便您找到返回的路。

10、【关于责任划分】①旅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旅行社将依法积极处理协调,并合理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拒绝上(下)车、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除承担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②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请将现金、有价证劵、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旅游者过错,或是由于物品的自然属性造成的客人行李物品损失及灭失,旅行社及相关行程辅助者有协助处理的义务,但不承担责任。③旅行社通过本《注意事项书》、旅游合同、旅游行程单等书面形式履行对旅游者的告知义务,但由于旅游者不听从旅游经营者的告知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游者的损害,应当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有义务协助旅游者避免或减少损害,但不承担责任。

11、【关于意见处理】旅行社接待质量以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签署的意见单为准,并以大部分旅游者的意见为依据,如旅游者在旅途中未提出异议,旅行社等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出异议和意见或投诉,请谅解旅行社不予处理;请旅游者慎重填写游客意见单,恕不受理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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