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张婷婷联系电话:0532-81110333 0532-81110555 0532-81110666
出发城市 | 青岛 | 交通方式 | 汽车去汽车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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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好客之旅”导游旗(蓝底红字)或“游客姓名”接团。准确接站方式以导游通知为准!
1、旅游行程中,旅游者应当遵守导游统一安排。若因旅游者个人原因需自行安排活动,应当经随团导游书面同意方可离队,否则
视为自行脱团,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损害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对游客不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
2、部分酒店不提供免费一次性日用品,请注意自备好卫生洗漱用品。并准备好常用药品和日常用品。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
3、对于超出旅游行程安排的娱乐游览项目,应当经随团导游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认可后,旅游者方可参加,自费项目费用由旅游者自理。否则因旅游者自行参加非行程安排项目导致的损害,视为游客脱团行为导致的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4、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未产生费用按照成本价格退还游客。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或和游客协商进行调整或等值交换(但赠送项目费用不予退还),额外增加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5、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火车票、船票、机票、燃油、景点门票等),请客人补齐差价。
6、旅游是一项具有风险的活动,因此旅游者应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游客要向旅行社如实告知身体
健康状况,身患疾病的游客要征得医生及家属签字同意方可参团。如因有身体方面疾病未告知地接社在旅途中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7、投诉受理,以游客交回的《游客意见单》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游客意见单》。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8、每日行程结束后至次日行程开始前,均为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提醒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请注意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青岛国际旅行社业务:婷婷 电话13188960447(即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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