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到北京双飞6天游|北京6日游攻略|红色北京经典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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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直飞北京6日游特色
五大名牌景区:故宫、长城、颐和园、天坛、鸟巢
四大赠送:国子监、鼓楼博物馆、故宫珍宝馆、烟袋街
赠送特色餐:春饼宴、饺子宴、烤鸭餐、狗不理包子
北京6日游报名电话:0898-66677991
| 天 数 | 行程安排 | 餐 | 住宿酒店 | ||
| 第1天 | 海口Q北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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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宾请于指定地点时间集合,乘车前往美兰机场乘飞机前往首都北京,抵达后回宾馆休息 | 自理 | 北京 | ||
| 第2天 | 早 中
| 北京 | |||
| 早餐后,前往全世界大的城市广场——【天安门广场】(游览时间为2小时左右)游览【人民英雄纪念碑,毛主席纪念堂】等(以上景点为国家公共设施,如遇国家政治活动无法参观,旅行社不予负责)。之后外观【国家大剧院】,该院由法国建筑师保罗·安德鲁主持设计,是世界大穹顶、北京建筑、亚洲大管风琴,被北京居民昵称为“蛋壳”这是一座恢弘的建筑。前往【故宫】(又称紫禁城)(游览时间2.5小时左右),故宫是明、清两代的皇宫,是无与伦比的古代建筑杰作,参观【珍宝馆】,欣赏皇家收藏的各种稀世珍宝。独家赠送游览承载着北京三千年的如烟往事。倾诉着北京古老历史的【烟袋斜街】在这里您能欣赏北京独有的青砖古瓦,徘回在四合院于小桥流水之间,亲身感受那份无与伦比的惬意,这里的每一条胡同都留下历史的痕迹……游览历史文化风景区----【什刹海】,观赏“银锭观山”“柳岸风荷”等具有百年历史美誉的自然景观。车观十里长安街、菖蒲河公园及皇城根遗址公园之后前往百年历史赫赫有名的【王府井步行街,东华门小吃一条街】(自由活动约1.5小时)。在这里可品尝全国各地的小吃,(晚餐自理)。之后返回酒店休息。 可选自费景点:可自费恭王府80元/人,黄包车四合院,堂会表演160元/人 温馨提示:故宫每周一全天闭馆,如遇闭馆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敬请谅解! | |||||
| 第3天 | 八达岭长城—明清宫梦幻3D画廊---奥林匹克公园 | 早 中 晚 | 北京 | ||
| 早餐于酒店享用,早餐后游览来北京必到的【八达岭长城】(游览2个小时),八达岭长城是北京地区的长城制高点,可以看到长城雄伟的景观,(可考虑选择全程缆车上下往返长城---150元/人 自理);午餐后参观【明清宫梦幻三D画廊】,它是北京首家以3D画的表现形式展示北京千年皇家文化的专业艺术画廊。在这里,游客将有零距离接触3D艺术的机会,更是一次通过3D艺术的视角对于历史的重新审视。在这里,游客可与3D艺术进行“互动”,徜徉于魔幻与现实之间,享受这亦真亦幻的独特艺术,也可于画廊内与3D艺术留影,留下自己在魔幻世界中的印记\赠送参观【毛主席书房】,与伟人互动;看特型演员现场书法。之后前往08年奥运会会址,车览2008奥运村址、前往奥林匹克公园、鸟巢、水立方外景】(游览时间40分钟)可下车近距离拍照留念。 可选自费景点:八达岭滑车100元/人、 奥运表演180元/人 | |||||
| 第4天 | 颐和园—天坛公园—鼓楼博物馆 | 早 中 晚 | 北京 | ||
| 早餐游览北京城的至高点【鼓楼博物馆】后前往著名的皇家园林——【颐和园】(游览时间2小时 可选自费景点:太平洋海底世界120元/人、慈禧水道128元/人 | |||||
| 第5天 | 北京---天津 | 早 中 晚 | 北京 | ||
| 早餐后,乘车赴北京毗邻直辖市-天津市参观游览,游览天津卫的发祥地-古文化街,中午在北方大的美食城-南市食品街用中餐,下午乘车游览亚洲大的伟人纪念馆-【周恩来纪念馆】(不开放除外)。车经五大道名人故居,车经海河两岸感受欧风汉韵之风情,行程结束返回北京。 可选自费景点:瓷房子60元 | |||||
| 第6天 | 北京Q海口 | 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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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乘搭航班飞返海口(飞行时间约3.5小时),行程圆满结束!旅途愉快!返回可爱的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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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日游报名电话:0898-66677991
1、含往返程机票、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旅游大巴车
2、行程内标明景点的第一道门票(不含小门票);
3、含7正5早(早餐偶尔会打包),正餐八菜一汤 (10-12人一桌) 20元/正;
4、2-11周岁儿童团费含飞机票、车、餐费;
5、旅行社责任险;赠送旅游意外险。
6、全程入住三星级酒店(未挂牌)
参考酒店:顺来福酒店、中池商务、亿海园酒店、桐城商务。
注意事项
1、11岁以下儿童报价仅含早餐正餐,车位,门票。
2、此行程要求客人不得中途离团;赠送项目(特别声明不含门票客人无赠送)因时间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安排及客人自愿放弃或中途离团费用一律无法退还。
3、海口成团收团人数如果不足10人,自动升级到北京当地拼团。
4、因为是散客拼团,占床位者每人1床位,如遇到单人在有人拼住的前提下,由我社自动安排拼房,如不配合者需另补单房差(例如:3女报名,另团里有1单女,此4人安排2标),敬请理解。
友情提示
1.全程不提供自然单房差,自然单房差由客人自理;不含航空保险、各类自愿消费等。
2. 出票需提供准确无误的名单,身份证不得过期, 一旦出完机票不能退票、签转、换人或改票;如有以上情况者责任自负,敬请谅解!
3.12岁以内儿童报价只含餐、车位费,门票、不占床位,如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4、自由活动期间考虑到财产及人身安全等问题,晚上尽量减少外出, 如果一定要外出,请携带好酒店名片,且22:00之前务必返回酒店,自由活动期间发生任何问题与旅行社无关。我社导游会提醒客人务必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客人自负。
5、我社解决投诉依据客人在当地所签“意见单”为准,有任何投诉请于当时或客人返程后7日内提出,否则无法给予处理。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包括天气、铁路、航班调整等)造成的游览变化和景点减少,无费用退。旅游者在景区、酒店内设置的购物场所购物、消费时,请客人慎选择,如果产生纠纷,旅行社不负责。
一:旅游中重要提示
1、北京酒店标准比其它地区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酒店资源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酒店。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的12:00,返程为晚班机的旅游者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后自由活动或自行开钟点房休息。
2、折扣机票,不可退票、改签,请成人(16周岁以上)带好有效的证件(身份证),儿童带好户口本;
3、北京用餐口味较重,且普通团队餐厅菜式比较雷同。建议旅游者可自带些咸菜或辣椒酱等佐餐。
4、行程中旅游用车,保证一人一正座(26座以下旅游车无行李箱)。抵达北京前24小时内取消合同的游客(如因航班延误无法抵达等),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费及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约200元/人。
5、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北京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6、北京气候干燥,紫外线照射强烈,带护肤用品、太阳镜、太阳帽、雨伞等,旅游期间尽量穿旅游鞋。且需注意人身安全,请勿私自下海。
7、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知导游,记好导游手机号备用,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贵重物品可寄存在酒店前台保险柜,下榻的酒店的名称位置也要记牢,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特别是三轮摩托车、街头发小广告者,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8、文明旅游、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随意在景区、古迹上乱涂乱画、不乱丢垃圾、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等。
9、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北京当地,旅游者自行填写
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
10、行程不含的其他北京当地特色旅游项目及告知内容,如有需求可与当团导游联系,合理安排时间,不给旅游留下遗憾。体验项目当地导游可根据体验的时间进行合理安排;
11、该产品报价为综合优惠价格,持军官证、导游证、记者证、教师证等证件不能减免门票费用;
12、部分景区由于交通工具的特殊性,故对旅游者的年龄和身体条件有相应的要求。
二、旅游合同补充说明
鉴于《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为保证双方签署的主合同符合《旅游法》的规定,对旅游主合同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规定的义务。
二、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可自愿参加旅游者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自由活动的时间、地点由旅行社根据团队行程整体安排确定,并在“行程介绍附表”中注明。
三、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选择的,由旅游者现场签署自愿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书面文件。
四、自由活动中可选择的购物场所由旅行社在“行程介绍附表”中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可选择进入购物场所购物,也可以选择在自由活动期间自由活动,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场所,也不得强迫购物。
五、由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可能不会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六、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七、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但如旅行社有正当理由的(如机票、签证等无法转让)旅行社可以拒绝该请求。
八、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双方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十、旅游途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做出妥善安排。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十一、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旅游者已知悉且认可了。
补充协议
对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购物店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报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1、商品价格是由市场决定,旅游者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谨慎选择,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2、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不建议购买,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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