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13898144626
出发城市 | 沈阳 | 交通方式 | 火车去火车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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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交通 | 行 程 | 餐 | 住 | ||
D1 | 火车 | 沈阳-哈尔滨 指定时间地点集合,客人凭票自行进站,乘火车抵达哈尔滨后办理入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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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 |
D2 | 大巴 | 早上7:00-8:30到各宾馆接游客,游览素有“东方小巴黎”“东方莫斯科”美誉的魅力城市----哈尔滨,在导游的带领下慢慢地揭开她神秘的面纱,参观远东大的东正教教堂-----【圣·索菲亚教堂广场】(游览时间10分钟)公元1903年,一座全木结构的教堂落成,用作该步兵师的随军教堂。1923年,一座富丽堂皇,典雅超俗的建筑精品竣工落成。巍峨壮美的圣索菲亚教堂,构成了哈尔滨独具异国情调的人文景观和城市风情,同时,它又是沙俄入侵东北的历史见证和研究哈尔滨市近代历史的重要珍迹。 随后拜访淳朴的俄罗斯人家-【俄罗斯风情小镇】(游览时间30分钟)后赶往东北虎林园【大马戏表演】(游览时间50分钟左右)体验18世纪起沙皇专署的皇家马戏表演观看驯养师跟动物们精彩演出,体验精彩缤纷的动物世界。中午游览精品老店【1900】及用【用餐】。 餐后乘车前往【哈尔滨冰灯艺术馆】(游览时间30左右分钟)感受零下15℃——零下18℃的世界,观看目前世界上规模大的室内冰灯雪雕艺术展览馆。游览异国风情的百年老街—【中央大街】(游览时间10分钟)游览中国长的带状开放式公园—【斯大林公园】(游览时间10分钟)参观哈尔滨的标志性建筑----【防洪纪念塔】(游览时间10分钟)。 游览结束后,入住酒店。 | 早 | 中 | / | 哈尔滨 |
D3 | 火车 | 早餐后,根据火车时间安排送站,客人凭票自行进站。 | 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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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包含: 1.膳食:一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2.住宿:两晚双人标间,独立卫浴,准三星级 3.交通:往返火车票;空调旅游车,宾馆接送 4.导服:优秀导游服务 5.门票:俄罗斯风情小镇 | ||||||
备注: 1、随团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2、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需保管好个人所有财产、同时注意人身安全,老年人及儿童需有成年人陪同。 3、旅游者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丢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予以配合。 5、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干扰他人、损害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旅游者在游览过程中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7、因不可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我社协助旅游者安排旅游行程中各项事宜,但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 8、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或二次消费,均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和导游无关。 9、景区内非必要乘坐区间小交通(环保车、缆车、湖内游船等),客人自愿乘坐与旅行社及导游无关。 |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第一条:
1、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自费项目(请了解自由活动期间旅游攻略的项目价格和时间)、人身意外保险。
活动项目名称 | 游览时间 | 价格 |
亚洲第一高钢塔——龙塔(观光票) | 50分钟 | 150元/人 |
著名大马戏表演 | 50分钟 | 198元/人 |
亚洲大东北虎散养基地——东北虎林园 | 50分钟 | 90元+30元(超公里车费) |
哈尔滨圣亚极地海洋世界 | 60分钟 | 150元/人 |
冰灯雪雕艺术馆 | 40分钟 | 130元/人 |
浓厚俄罗斯歌舞表演——莫斯科大剧院 | 120分钟 | 248元/人、268元/人、298元/人 |
东北二人转 | 180分钟 | 200元/人 |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 9个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已发生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机票、火车票等、包含机票定金费用)、当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费用、车费等。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甲方(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为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按照独立成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甲方需承担乙方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因甲方人数减少而导致乙方增加的各项费用)。因甲方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初签订主合同的成团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双方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2、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4、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5、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6、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持有效证件按照当地景区规定可享有优惠、免票政策。
第七条:游客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特别说明客人在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处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客人签的意见单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