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致招牌 海桂北10日游
服务标准
旅游交通
1. 机票:乌鲁木齐-中转地-海口、桂林/南宁-中转地—乌鲁木齐机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费)
2. 船票:海口-北海二等舱(4人间,高低铺)。
3. 火车:北海-桂林动车二等座。
4. 汽车:旅游目的地旅游用车(不含旅游景区内交通工具)。保证一人一个正座。
旅游景点:
行程中标注“【】”景点首道门票(旅行社团队协议价)。
海南段:以下景区电瓶车不含,游客可自由选择乘坐或徒步,不影响正常的游览:(天涯海角电瓶车15元、南山文化旅游区电瓶车30元)。
旅游用餐:
海南段全程早餐为自助早,安排三大特色餐及餐标20元/人/餐的精选团餐。
三大本土特色餐:南山养生素斋*乐东黄流老鸭*传统黎家宴;
广西段15元/人/餐;特色餐安排:独家升级其中一正餐为价值68元广西少数民族特色自助餐;
88元游义江缘少数民族长桌宴;品阳朔金牌啤酒鱼;
(正餐10人一桌,8菜1汤,主食米饭,人数不足,菜数略减)。团队餐,质量一般,保证各位旅客吃饱。备注:少数民族旅客提供素食,如不用,请提前声明,退还餐费。
导 游:
旅游目的地持证汉语导游服务
儿童标准:
2岁[含]-12岁[不含],我公司报价只含半价机票,当地旅游车费,半餐。其余产生一切费用自理。2岁[不含]以下婴儿,我公司不收取接待费用,产生一切费用由旅客自理。
购物安排:
全程无购物。
景区交通:
景点电瓶车/索道”的景区均为不含电瓶车或索道。行程中所涉及到可自由选择的景区交通
反馈意见:
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宾客意见表》,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如在行程进行中对地接旅行社的约定服务标准有异议,敬请在当地提出其合理要求,及时处理,请拨打我社质量监督员热线
旅游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保单号:12376021900021981629)。
旅游意外伤害险(全国报案电话:400-616-1188)。
备注:旅游意外险仅限1-78周岁,其中70-78周岁以上保额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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