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餐双人标间
费用包含:1、 门票:所列景点第一门票(长寿古镇,神女溪,三峡大坝); 2、用餐:上午班1早3正,下午班1早2正(岸餐10人一桌,8菜一汤,船上为套餐);不含餐的游客自行解决用餐。 3、交通:重庆至奉节豪华大巴,大坝至宜昌车费; 4、船票:“长江三峡”系列豪华游船票; 5、住宿:奉节指定酒店双人标准间; 6、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旅行社: 团号: 对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自费项目:
自费景点 景点价格 白帝城景区 150元/人 自费项目(自费项目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自愿参与者请签字配合)
理景点=门票+导游导服费+码头靠泊费+过港费 二、以上陈述推荐项目仅适用本行程,其他消费行为旅行社可以协助办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双方签字: 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签章):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8、不包括单房差80元/人,自费景点,船上附加消费,旅游意外险,返程游客火车票费用(硬座、硬卧100~200元/人)等费用;
含餐标准双人间
费用包含:1、 门票:所列景点第一门票(长寿古镇,神女溪,三峡大坝); 2、用餐:上午班1早3正,下午班1早2正(岸餐10人一桌,8菜一汤,船上为套餐);不含餐的游客自行解决用餐。 3、交通:重庆至奉节豪华大巴,大坝至宜昌车费; 4、船票:“长江三峡”系列豪华游船票; 5、住宿:奉节指定酒店双人标准间; 6、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旅行社: 团号: 对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自费项目:
自费景点 景点价格 白帝城景区 150元/人 自费项目(自费项目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自愿参与者请签字配合)
理景点=门票+导游导服费+码头靠泊费+过港费 二、以上陈述推荐项目仅适用本行程,其他消费行为旅行社可以协助办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双方签字: 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签章):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8、不包括单房差80元/人,自费景点,船上附加消费,旅游意外险,返程游客火车票费用(硬座、硬卧100~200元/人)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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