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1、【交通】全省旅游用车实行统一调度,一人一正座,车费300元/人;依照《旅游法》行程一经开始,车费不退;不足8人时由旅游达人带团服务,不配导游;
2.【住宿】入住指定酒店,一人一床位,如果产生单男单女,安排三人间或加床,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由客人自理。
兴隆指定酒店:兴隆南山温泉度假村、乐金宵酒店、钱庄大酒店、碧海温泉酒店、冠煌温泉酒店、太阳河度假酒店、绿岛阳光度假村、忆云山水温泉度假酒店、天元温泉酒店、东方花园温泉大酒店、鑫兴假日酒店、海群宾馆、云祥酒店、银潮度假村、君悦温泉度假村、太阳岛度假酒店、迎宾馆、景天酒店;
三亚指定酒店:金冠假日酒店、星榆山庄、鑫兴花园酒店、金思达度假酒店、美都度假酒店、玉水泽圆度假休闲中心、月海阁楼酒店、月海楼公馆、祺达商务酒店、泰佳酒店、景程海景度假酒店、金芒果印象海湾酒店、美冠酒店、宏湾宾馆、锦峦度假酒店、海霞迎宾馆、奥力赛大酒店、兰临假日酒店、东升快捷酒店、华芳假日酒店、水之韵公馆、伊莱顺商务宾馆、龙云商务酒店、宏源通度假酒店、明月楼酒店、红运莱商务酒店、鑫海明珠酒店、八一宾馆、金福山酒店、智力大酒店、富华大酒店、锦宏度假酒店、花开四季酒店、聚广和酒店;
3、【用餐】全程含6正4早,10菜一汤(15元/人/正10人一桌,不足10人菜品数量可根据人数下调)早餐五点一粥;行程中所提供用餐,兴隆房含餐,如因客人自身原因放弃不用,费用无法退还。其它酒店用餐人数不足8人,现退餐费15元/人/餐。
4、【门票】含所列景点第一门票,团队票同进,如单独入园产生的团队票差由客人自付。(不含景区内缆车及电瓶车);
5、【儿童】1.2m以下儿童游客团费含车位正座及半价儿童正餐
7、【导游】持证优秀导游提供讲解服务,导游服务费20元/人/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要从事业务活动中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信仰。
8、【基金】含海南政府调节基金。
9、【旅游购物】行程内无购物场所安排,依照《旅游法》第35条在行程线路合理售价的前提下,只推荐购物街、具有特色的产品生产过程且带有解说词的生产、加工场所。游客可以在行程结束后自行安排时间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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