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住宿:双标独卫酒店标间;雪乡多人火炕(公卫)单房差:团队中单男单女,旅行社有权安排三人间(加
床)或由客人自补房差。
用餐:全程含餐1正5早,(正餐为八菜一汤,不含酒水,按十人座一桌计算,不足十人则按比例减少菜
品数量和菜的份量;早餐均为酒店赠送,不得以任何理由退餐费,正餐餐标20元/人),因环境限
制,沿途用餐条件与大城市有一定差距,请团友予以谅解。另途中用餐时间难于掌握可能用餐时
间会较早或较迟,请游客自备饼干、朱古力等高热量干粮。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
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交通:桂林//哈市往返特价机票(以实际名单申请出票为准);当地空调旅游用车保证一人一坐;
门票:以上行程所列景点首道门票;
导游:优秀导游服务,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未含:行程费用包含未列事项以及个人消费,不含电瓶车,不含索道。
小孩:2岁至12岁,只含往返机票、旅游车费、半餐(与家长同桌,不占餐位,餐费按成人的一半)、不占床位,行程中产生门票及其他费用由客人(家长)自理。
全程进2个正规购物店。
特价团,机票一经出票,费用不退。如因客人自身原因提前离团未完成行程,所有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在保证质量和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景点游览先后顺序做出相应调整;若有突发情况发生而不能游览,与客人协商调换景点;不愿调换,则退还客人门票费。
行程内自由活动时间,请客人保管好随身财物,注意人身安全,我社不承担一切由客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
散客临时或中途脱团补交团费:哈尔滨200元/天;参团期间客人自行购买旅游产品不得使用,如使用按临时脱团结算。
参团期间客人自行购买旅游产品不得使用,如使用按临时脱团结算。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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