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武汉到新疆夕阳红旅游团接待标准:
1、交通:武汉-乌鲁木齐往返火车硬卧(不指定车次和铺位)
2、住宿:精选当地舒适酒店 行程中只提供标准 2 人间,若出现单男单女,请自行补足单房差,具体安排按实际住的宾馆为准。 新疆属西北地区当地酒店,标准较内地偏低。新疆旅游旺季期间,如遇行程中酒店房满,将安排不低于参考酒店档次的酒店,山区温度低酒店无空调。
3、用餐:包全程 11 早 12 正餐(团餐或风味餐),平均餐标 30 元/人。[详见行程标注,团体安排,放弃不退],房费中所含早餐,若客人不用,费用不退。自行放弃用餐,费用不退。
所有特色餐均为我社超值赠送,因特殊原因如无法用餐,则改用普通餐,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4、用车:全程安排当地正规空调旅游车,自由活动不含车;16 人以下安排合适车型出行。
5、门票:赠送行程安排中所列景点门票和区间车,不去无任何退费。无年龄退费。
此团价格为打包优惠后的价格,任何门票优惠证件,所有费用不用不退,敬请谅解;
6、导游:优秀中文导游服务。
7、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赔偿限额为 10 万元;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8、儿童:2-12 周岁儿童报价只含当地车费、半价餐费、不含其他门票不含床位费(早餐费用现付),如身高超高产生门票及其他费用由家长现付;小孩请携带户口本本人页原件。
9、购物:2 个购物店
景区内小摊以及购物不算购物店,二道区间、歌舞、特色餐等娱乐 项目不属于自费项目,均属娱乐项目),如需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并和旅游者协商一致,同时在当地补签以上自 愿去购物店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相关合同。备注:各景区、酒店以及公路服务区内均有商品销售,不属于行程内购物店范畴、非在本协议内商场商店内购买的商品,我社不提供退换货的协助工作,敬请谅解。
10、备注:凡参与本行程景点内娱乐项目的属客人自主行为,与旅行社无关。新疆地处最西北,山区海拔高、天气干燥炎热,景区车程长,路途颠簸;不接受 70 岁以上老人参团,70 岁以上参团,需有 30-55 岁之间年龄段家属 2 带 1 陪同方可接待,家属陪同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近一月内身体健康证明书,必须填写《参团免责声明》,直系亲属签字确认,如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后果责任自负责;
11、【其他】:
对于失信人员参团旅游,我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坚决拒绝。但对于其故意隐瞒,我社没有甄别的义务和能力。报名后,由于失信人员不能购买相应的交通工具,我社会按该游客临时退团处理,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旺季期间,由于交通资源有限,由于失信人员不能购买相应的交通工具,可能会造成该游客长期滞留旅游目的地,而无法返回出发地。在此期间,我社不会提供任何相关服务或协助,一切费用由该游客自理。
报名须知:此线路享受政府补贴及当地旅行社优惠政策,老年人及学生、医护人员、老师、军人等不再享受任何证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持有以上证件不再享受任何门票优惠,不退任何费用)行程内所赠送项目如不参加不退任何费用,景区内二次消费及景区内购物店不属于当地旅行社安排,请于收客前告知客人。
费用不含:
1.景区内娱乐项目;
2.酒店押金、单房差或加床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4.“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5.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6.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儿童的酒店早餐、门票、床位、火车票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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