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服 务 标 准
交通标准: 武汉→曼谷往返飞机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税),当地空调旅游巴士(1 人 1 正座),岛往返快艇。
住宿标准:行程中酒店入住房型均为基础房型,按旅游条例规定团体客人同性二人一房,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占床。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单房差 900 元/人。
用餐标准:早餐 5 顿,为酒店房费包含,客人自愿放弃不吃,费用不退。
正餐 6 顿,餐标 50-100 元/人,十人一桌(九菜一汤或自助,茶水+水果),如不足十人,菜数和菜量将相应减少。
景点门票: 行程所含景点(区)门票为第一大门票。
儿童成人标准:
2 岁(含)至 12 岁(不含)者,不占床位同成人 。12 岁(含)至 18 岁(含)者,占床+800 ,与成人享受同等标准。65 岁(含)至 75 岁(含)者+300,与成人享受同等标准。75 岁以上老人,因出行安全问题,不能安排本行程。65 岁以上老人,须有正常年龄陪同。
备注:东南亚团队中 18 岁以下者不可(不含)参加指压按摩、SPA 等项目,费用不退。
老人及儿童视情况需加收领队服务费,服务费包含内容为领队对儿童老人的贴心照顾和服务,以及医疗包(棉签、纱布、酒精、创口贴)等。70 岁以上老人及特殊病史的游客参团需提供三甲医院健康证明。
费用不含:
1、护照费(客人自行办理)。
2、旅游意外险(为了减少游客在旅途中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我社诚挚的建议每位游客在出行前至少购
买一份与行程匹配的“人身意外保险”,具体赔付标准参照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条款。
3、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机票燃油附加税”的临时上涨费用,超重行李托运费。
4、游客自行出发点至武汉天河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5、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餐费,洗衣/通讯/娱乐/私人购物等。
6、按照国际惯例,小费是给服务人员服务的报酬和认可,若境外相关服务人员(酒店、餐厅等)服务出色,游客可适当给予服务小费(金额 20 铢-100 铢不等)。
7、因天气/海啸/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8、行程中未罗列的其他一切费用。
游客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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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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