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费用包含:
1、【住房】:经济酒店的二至三人间(干净卫生双标间、定时热水、不含空调费用,如果需要开空调10元/人/晚,请客人出发前带好身份证)湖南酒店已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
2、【用餐】:全程不含餐(可由导游代订,正餐25元/人,早餐10元/人)
3、【交通】:空调旅游车;散拼用车只保证客人一人一正座、车型按团队人数由本社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座次按客人第一次上车入座时位置为准,行程中不得随意调换)导游不按任何性质的客人要求安排座位。本社只保证用车合法性。因散拼团操作的特殊性,在保证不影响行程的前提下景区需套团用车或根据人数增减更换车辆,敬请配合
4、【门票】:【古镇内小景点套票自理:挂牌80元/人,旅行社50元/人】;其他景区第一门票全含!
5、【导游】:优秀国证导游地接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及景区意外险
7、【免责申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管制、交通意外堵车、景区人多需排队等侯等无法遇料因素,会引起如下意外情况:①无法发团、②只能看到行程中的部分景点、③临时调整住宿地点、
8、【退费】本社以下报价为打包特价:不分列报价,客人不含餐(或行程中临时不用餐),不含住,不含返程不减费用,自费套餐费用无任何优费。请各新老客户提前给客人说明。客人退团或中途离团:客人报名后退团应该扣除车费损失,中途离团或不参加景点视为自动放弃,不退任何费用。
9、因散拼操作的特殊性,在不改变游览内容及接待标准的前提下,本部保留对行程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10、本行程不适合,有心脏病、中风、眩晕症等其他急性病及任何不适合旅游疾病的人参加。如有以上情况的游客请主动告知旅行社,如有隐瞒后果自负!70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
11、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店名:韶山圣地竹麻集团。主要商品:竹麻纺织生活制品。停留时间40分钟
店名:长沙友达茶叶。主要商品:茶叶。停留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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