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美新桂林
费用包含
1.住宿:全程入住当地四星酒店(未挂牌),升级一晚神龙水世界,参团时如遇单人可加床或请补
交房差包房。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如出现单人由旅行社调整标间内加床或客人自行补足房差包房)
2.用餐:全程含4早4正;酒店含早,不用不退;正餐餐标20元/人,十人一桌,8菜1汤,不含酒水;如人数不足4人,不好开餐,则现退餐标)餐厅可根据实际用餐 人数酌情增加或减少菜量)。
3.导游:专业导游讲解服务(备注:不足八人提供导游兼职司机服务,带团导游不负责机场接送,由专职人员负责机场接送;)。
4.门票:含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行程中电瓶车及缆车、自理项目费用,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游览景点减少或景点变化,本社仅负责退还旅行社与景区协议的门票价格;如遇天气、国家及当地政府政策性调整等不可抗拒外力因素导致行程延误造成的损失及增加的额外费用需由客人自行承担。赠送的景点因天气或其他原因未能安排,门票不退,我社不承担任何相应责任)。
5.交通:沈阳/桂林/沈阳往返飞机票(含机场建设税、燃油税)。
当地空调旅游车(按成团人数调配车辆,保证每人一个正座,21座以下的车型均无行李箱)。
6.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
孕妇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支出医疗费用的,我社及意外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金责任,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相应的费用及责任)
7.儿童:2周岁到12周岁,1.2米以下儿童费用只含正餐费、车位费,其他费用不含,只含半餐+车位的儿童不含酒店早餐及超高产生的门票,费用敬请家长自理!包括赠送景区,超高费用敬请自理!
费用不包含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2、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景区内二道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缆车、索道、动车票等费用。
4、儿童的“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例如产生超高餐费、门票等需客人另付!
5、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7、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9、此行程不接受客人擅自离团及自订门票,游客可自行自愿选择自费景点,不强迫加点,如不加点需在景点外等候。
行前解约说明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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