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费用包含:
1.交通:济南—喀什往返经济舱机票(含机场建设费)
2017年 1月 1日起航空新规中明确,因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
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 (即航空公司)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
由旅客自理。
2.住宿:全程标准双人间。如出现单人请补单间差,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新疆属西北地区,酒店标准低于内陆地区,请知晓并谅解。
3.用餐:全程 5早餐 7正餐(正餐平均餐标 40元/人含特色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简餐及特色餐
除外),不足十人则按比例减少菜品数量和分量,团队用餐费用不退;西北地区资源有限,餐饮质量请不要给予太高期望值。
4.用车:车型根据此团游客人数而定,保证每人一个正座车位。
5.门票:行程中所描述包含的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其他娱乐性等自费项目,景点门票报价已为旅行社团队折扣价,故行程景点门票对所有证件(如学生证、教师证、军官证、老年证等证件)均不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其优惠价格不予退还;赠送项目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参观或客人放弃游览的费用不退不免。
6.导游:目的地优秀中文导游服务,自由活动时,工作人员不陪同,建议旅游者结伴而行,并注意自身安全,以免发生事故。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8.购物店:全程 2个购物店(各景区内纪念品售卖点,沿途休息站(加水点,厕所)小卖部不属于购物店范围)
费用不含:
1.单间差或加床费;2-11岁儿童不含门票、床位费、早餐、赠送项目。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产生的额外费
用。
3.酒店押金、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4.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餐费等个人消费;购物场所内的消费。
5.航空意外险、航空延误险、旅游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建议旅游者自行购买)。
6.地面服务费(如机场接送服务、行李物品保管费、托运行李超重费等)。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服务项目未包含未涉及的一切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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