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日本短期商用签证须知
根 据日本驻华大使馆的规定,持因私护照中国公民申请赴日短期商用签证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中方申请人提交资料
序号
资料
说明
1
签证申请表
\* MERGEFORMAT
★必须由本人亲笔逐项填写,字迹必须清晰(请勿留空格)
★家庭住址为现具体住址
★电话为现单位和现地址真实座机电话,以备领事馆确认
2
照片
★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最近半年内)
3
护照原件
★申请人的护照自出发日起必须至少有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若曾经换发过护照请同时提供旧护照
4
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
户口本
★户口本全本复印件
6
在职证明原件
★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公司公章的中文在职证明原件(须标注入职时间)
7
营业执照副本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最新年检章)
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资料
(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
当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1
身元保证书
\* MERGEFORMAT
★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政府省厅或者是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关的科长或大学教授或副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以省略身元保证书。
2
招聘理由书
\* MERGEFORMAT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名单表样式如下:
\* MERGEFORMAT
3
滞在预定表
\* MERGEFORMAT
★请尽可能详细制作,参考样本
4
邀请机关的资料
\* MERGEFORMAT
a、已登记注册法人的单位,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均可
(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研究机构邀请时,提交课长以上职位人员的在职证明。)
(1)法人登记誊本原件(发行后3个月以内)
(2)日本上市企业的话,可提供「会社四季报」(最新版)的本企业部分复印件
(3)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样式如左)
(4)简介书或者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的概要资料
b、没有登记注册法人的单位,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均可
(1)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
(2)简介书或者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的概要资料
(3)大学教授或者副教授邀请时,提交其在职证明书
一、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管辖地区(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参考单位所在地和护照签发地)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
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非以上北京领区的申请人,请提供北京领区的暂住证原件
二、受理时间:
从使馆受理日起需要至少5个工作日,但在签证审查时,根据情况有时需要在基本材料的基础上追加提交其他材
料,审查时间会延长。另外,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非一定发给多次签证。根据审查结果,有可能只发给一次
签证或者不发给签证,敬请理解。
三、签证有效期:
原则上发给有效期为「3年」的短期多次往返签证,停留期为「90天」
(1)但根据审查结果,也有可能发给有效期为「1年」的短期多次往返签证。停留期也可能为「30天」 或「15天
(2)申请有效期为「5年」的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时,需在「商务目的赴日本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里作详
细阐述。
(3)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可申请短期多次往返签证,原则上有效期为1年。
四、备注信息:
★如果被日本拒签过,六个月以内不可以申请日本任何类型的签证
五、以上信息作为参考,实际情况具体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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