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夕阳红9天跟团游
服务标准 :
1、【交通】:成都--广州往动车二等座
2、【景点】:行程中所列景点大门票(行程为旅行社统一打包采购跟团游,门票价格优惠不退,若因天气原因、年龄优惠、证件、关闭等项目,如遇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至于不能赠送的,不退任何费用!已说明已知晓!!)。
3、【住宿】:旅游酒店双人标间(全程当地无挂牌指定三星)。
4、【餐饮】:用餐共 7 早 9 正(香港一餐为便餐,升级 3 大当地特色餐),正餐安排桌餐10人1桌;8菜1 汤(不含酒水,餐厅可根据实际每桌用餐人数酌情增加或减少菜量)。
5、【用车】:旅游空调车(确保每人一正座,根据人数安排)。
6、【导服】:持国家旅游局颁发证件的地接导游服务及出境目的地导游。
7、【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商业旅游意外险)。
费用不含
1、香港、澳门往来有效证件及签注。客人需要报名时请提供参团人的姓名、通行证签注类别。请自行检查是否持有有效证件及签注时间范围内,如因自已证件原因(过期及签注有效期段,或者其他因素)不能进港或进澳,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2、行程外及列车上的餐费;单房差、娱乐消费等.....。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年龄 70 岁以上需要三级以上健康证明,年龄 80 岁以上谢绝参团出行,出行请签订出行免责书。
3、补充:因交通延阻、管制、罢工、天气、机器故障、交通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酒店内电话、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若当地自愿参加自费项目及私人购物等个人行为费用自理,不作为投诉理由。
4、保险:旅游人身意外险,飞机航空意外险等。(补充说明:非旅行社原因造成的各类意外伤害,产生费用由游客先行垫付,事后按照《旅游保险条例》进行赔付。因客人自身疾病产生的费用请自理,不属保险责任范畴)。
5、以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不按规定时间集合的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6、【超值 499 元/人必消,换购价值 1166 元大礼包】
特别告知:参团套餐 499 换购此费用与团费一起缴纳,若不认可此费用,则不能参加此次行程!此换购套餐不能拆分,不用不退费! (1) 价值 60 元/人=珠海浪漫情侣路(夜游)。 (2) 价值 58 元/人=珠海-香港大巴车港珠澳大桥区间费。 (3) 价值 168 元/人特色餐=珠海佛跳墙宴+南澳岛小海鲜+潮汕牛肉火锅。(4) 价值 680 元/人=出境纯玩品质港澳 2 日游。 (5) 根据国际惯例,香港及澳门司机导游需给予小费,两地小费 200 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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