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一、费用已含
1. 住宿:全程欧洲四星级或同等级酒店:以两人一房为标准、酒店欧陆式早餐;
2. 用餐:行程注明 7 早餐所含 13 正餐,以中式五菜一汤或当地西式简餐(不含酒水)无法安排中餐的城市将安排当地餐或退餐费,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款项恕不退还;如果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更改为风味餐,不退正常团餐费用;
3. 国际交通:国际间往返经济舱团体机票、机场税及燃油附加费;
4. 用车:境外 7-9 座商务车,司机兼导游,根据团队人数安排;
5. 行程中带*的景点首道门票费用
6. 申根旅游签证费用;
7. 签证保险:境外 30 万保额人民币医疗险。自备签证或免签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保险;
8. 境外司兼导服务费
9. 境外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
二、费用未含
1. 单房差:酒店单人房附加费 (4 星 380 元人民币/人/晚)注: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团友要求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单房差另议);
2. 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65 岁以上(含65 岁)老年人特殊保险费用(请视自身情况购买,并请签署健康承诺函及亲属知晓其参团旅行的同意书);
3. 护照办理费用;申请签证所需资料办理费用,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及前往领事馆面试、按指模及销签面谈等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
4. 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5. 酒店内的酒水饮料香烟、洗衣、电话、传真、收费上网等通讯费、理发、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6. 行程表包含项目以外或未提及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如行程不含的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地铁/公车票等费用;
7. 旅途中转机/火车时用餐;
8.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自身原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9.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用;
10. 由于国际燃油价格不断变化,若航空公司书面通知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团友需另外补交燃油升幅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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