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陈丽联系电话:15849251121 0472-5363800
出发城市 | 包头 | 交通方式 | 汽车去火车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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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门票+观光车88元
B:门票+观光车+悬空玻璃观景台108元
C:门票+观光车+玻璃观景台+画舫船(大船)半程180元
D:门票+观光车+玻璃漂流+悬空玻璃+观景台+步步惊心吊桥+索道往返+画舫船(大船)半程+悬崖秋千298元
注意事项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等)或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等非旅行社原因的客观因素造成的食宿费用的增加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分担。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行程可能依据当地变化当天前后顺序有所调整,但景点不变
(2)景点门票,当您在跟随导游进入景点之前,如您有相关的优惠证件,请在导游购票前出示并提供给导游,这样您将享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的门票优惠!若您在购票后,入园参观完毕再想起出示相关证件,您将无法再享受门票的优惠!
(3)请您在选择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
(4)按照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由于您自身原因未能完成全部或部分游览项目,或提前离团,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旅游,您所交团费均不退还。
(5)由于您参加的是“旅游团”,团友中全国各地、年老年幼的客人都有,因此在菜品上、味道上、会平均照顾到每个人,请您理解!
(6)您在游览过程中,如果中途退团(访客、会友、办公…等等任何原因),那么您将无法弥补未参观景点的遗憾,并且未发生的和已发生的费用旅行社都是不退还。
(7)如果出门时,尤其是晚上出门时尽量与同伴或团友结伴出行。并且记住自己所住酒店的大体方位以及联络电话。若发生走失时,请及时拨打导游或旅行社的工作电话。我们将尽力为您排忧解难!或者拨打110,请求民警的帮助。
(8)无论您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务必随身携带好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儿童需携带户口本)否则抵达后将无法入住酒店,因为所有正规酒店均不接待没有身份证的人。如果您无法入住酒店,势必造成无法参加旅游,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只能由您个人承担。
(9)请您在旅游时,注意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及证件,防止被窃。尤其是在用餐和拍照留念时,随身物品更应妥善保管好。
(10)您参加的“旅游团”就像一个大家庭,导游会努力做到照顾好每一个人,但是不可能面面俱到,请自己多多照顾自己,谢谢您的理解!
(11)我社赠送旅游意外险,请您在报名时提供正确有效的身份证号码,如若提供错误,保险不予理赔,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