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陈丽联系电话:15849251121 0472-5363800
| 出发城市 | 包头 | 交通方式 | 汽车去汽车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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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沙湾景区是-中国沙漠度假地,是集观光与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型的沙漠休闲景区,地处中国库布其沙漠的东端,是中国境内距离内地及北京比较近的沙漠旅游胜地,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早集合从包头出发,赴三大响沙山之一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响沙湾】(含
往返索道),沿途观“中华母亲河”—黄河。乘索道进入娱乐区,观看茫茫大漠、沙丘滚滚,听这里的沙子唱歌,体会西部沙漠特有的辽阔,进入仙沙岛包含(过沙车,摩托车,高空滑索,轨道自行车,秋千,沙滩足球、排球,中心舞台表演,果老剧场,高尔夫挥杆练习),游玩结束后乘车返回草原钢城“包头市”,后统一散团。
1、1.2米以儿童(不含1.2米)下只含车位及半餐,其余自理;
2、请自带常用药品,如感冒药,消炎药,晕车药及抗水土不服的药等;
3、在游览过程中,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若因自身原因丢失,概不负责;
4、沙漠中昼夜温差大,要多准备衣服备用。要随身携带一些防晒用品,穿浅色的抗紫外线的衣服;
5、行程中团餐用餐餐厅的菜品及口味,均以当地人用餐习惯为标准,如有不适应,请您自备小菜及酱类;
6、由于游客报名时间、地点、旅行社等不同,造成价格不同,我社不退不补团费,因此提出投诉,我社不予受理;
7、由于沙漠的沙子很细小,所以把精密仪器保管好,比如手机、相机、摄相机等,否则沙粒进入后不容易清理而且
还会划伤显示屏;
8、内蒙古地区景点有少数名族聚居区,故风俗习惯禁忌较多,请听从安排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对当地人给予尊重;
9、游览以安全第一,旅游过程请听从导游安排,切勿擅自行动,若中途离团者,未产生费用不退,并且需另外补交
团费200元/人;
10、各大景区均设有娱乐项目,明码标价,游客自愿选择参加,如遇参加不了的项目,费用不退。旅游旺季,景区受
诸多因素影响,需排队购票和等候游玩,非旅游公司所能控制,敬请配合和谅解;
11、请在导游通知时告知导游准确人数,若私自携带儿童(婴儿)所产生的超载罚款及其他责任由游客承担
★退费说明:行程中景区门票为统一包价,持有任何优惠证件不退;
★意外情况: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行程延误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反馈意见:请游客认真填写游客意见书,有游客签名的意见书将作为处理投诉的重要依据,如有任何投诉,请在离
团前提出,过后我社不予处理;
★浏览时间:主要景点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按行程中的标注。景区中有需要客人另行消费项目绝不强制消费,自费项
目其他客人参观时,需要等待。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我社根据当地情况会对行程顺序进行前后调整,但不影响行程变化;
★收客要求:此线路不接受孕妇、患有传染病、自身有脑溢血、冠心病等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客人及65
周岁以上游客的报名(60-65周岁游客需签健康协议书并有直系家属陪同,65周岁以上老人不予接待),如有隐瞒自身
健康状况而产生意外或导致其他损失,概由游客承担,旅行社协助处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不接受18岁以下未
成年人士、残障人士、外籍人士等特殊人群单独参团,此类人群需有亲朋好友、监护人、中文翻译陪同方可参加
旅游补充协议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进行自费活动,因地域景区娱乐项目差异化,为丰富甲方的旅游娱乐活动,但经甲方主动要求,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安排娱乐活动,为保障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请旅游者仔细阅读并签定确认:
一、参加付费娱乐升级项目补充协议
1、为提升我社服务水平,满足您的个性化要求,双方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2、行程中景区配套娱乐设施及项目有明码标价,请游客自愿选择。如游客要求,地接社方可提供付费娱乐升级项目介绍,旅游者自愿参加消费,旅游者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另行付费娱乐项目,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地接社对旅游者自愿另行付费娱乐项目不承担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
3、团队用餐中涉及加餐及自行点餐请游客按菜单上自己认可并可以接受的价格点菜、自行付费。
4、为保证计划行程顺利完成,请遵守团队作息时间,积极配合导游工作,在景区内请听从导游安排,跟随导游游览时,注意脚下安全,请不要到“旅游者止步”区域游览。
5、不得随意离团,如有特殊情况,经地接社与组团社协商一致同意离团后签书面证明交付导游后方可执行,并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归队。非本社组织安排的游览活动,旅游者自行承担风险。由此发生的损失及纠纷,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和解决,旅行社只负责协调工作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法定节假日及暑期等旅游旺季,客流量急剧上升,景区门前、缆车入口处等会出现排长队现象,旅行社将根据景点、缆车、游船等开放的具体时间,对叫早、出发等时间做适当的提前或错后调整,请旅游者积极配合。
7、我公司郑重提醒旅游者,谨慎参加景区配套娱乐项目,旅游者应仔细阅读活动说明或景区提示如:心脑血管患者,高龄人群慎重选择参加。未成年儿童出于其安全考虑,必须和马倌乘坐同一匹马,不得单独乘坐;旅游者参加活动时,应遵守活动项目中有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措施及规定,在景区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者因参加高危险活动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酒后禁止参加有风险娱乐项目。
8、到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游览时,请注意遵守民族禁忌及风俗习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一些容易发生险情的地方,切勿前往。
9、游客携带未成年的游客时,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10、行程期间注意贵重物品的保管,如个人原因丢失或损坏,旅行社不予赔偿。
11、若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行程变更、人数太少等原因导致其约定项目无法安排时或参加娱乐项目中途受不可抗力因素终止活动的,敬请谅解,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以下所列各景区配套娱乐项目费用为起始优惠价格(由于淡旺季价格有差异,此价格仅供参考,以景区实际价格为准)。
响 沙 湾 景 区 配 套 娱 乐 项 目
0.9米--1.2米儿童收费标准:悦沙岛或仙沙岛100元/人,悦沙岛+仙沙岛150元/人
0.9米以下儿童免费
另(/人):沙袜10元,滑沙20元
特别提醒:受地域和民俗影响,内蒙古旅游属于参与性体验型旅游产品,涉及到付费娱乐体验项目和特产购物等方面,导游有提醒注意事项、传播草原文化的职责和义务,游客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
二、购物补充协议
1、为提升我社服务水平,满足您要求的购物需求,双方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2、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您可自由选择。
3、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您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您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5、可选购物场所:俄罗斯免税店(即新丝路蒙俄风情)、 。
6、特别提醒您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您自己选择决定。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7、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您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15天内与我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8、在双方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尊重游客所享有的自愿、知情和自主选择权进行购物选择,提醒游客产生购买行为与商家认真确认价格、商品、等注意事项。
请在了解旅游补充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且无异议的情况下,签字确认,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益。
旅行社: 旅游者(代表): 共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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