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接待标准
住宿:全程准四+升级一晚准五,确保每人每晚一床位,如遇单男单女时,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尽量安排三人间或加床(钢丝床);如无法安排三人间或加床时,游客自补单房差。
用餐:全程5早3正(含一船餐)(餐标:20元/人/餐,正餐八菜一汤, 10人1桌,不含酒水,如不足十人餐厅可根据实际用餐人数酌情增加或减少菜量,早餐含在酒店内,不用不退)。特色油茶宴
注明:(早餐为酒店团队房价包含,为酒店配送,不吃不退。游客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旅游用餐,费用均不退还。)
门票:景点第一道门票:除首道门票项目及小孩除外旅行社协议价低于优惠证件门票价,故所有优惠证件无门票差价退!行程中所赠送项目,若游客放弃享用,则费用不退!
三星船1.2-1.49m儿童必须提前补交138元/儿童,三星船票(含餐), 现场购买有满员无法补票或无法同船风险。
交通:内蒙古-南宁往返飞机经济舱;南宁-桂林往返动车二等座;当地空调旅游车(根据实际人数安排,保证一人一个正座)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人身意外险和航空保险需组团社给客人购买。
儿童:12周岁以下、1.2米以下儿童只含机票、当地旅游车座位、正餐半餐及导游服务,不含住房早餐以及赠送项目,产生其他费用由家长自理。
投诉:投诉受理以游客交回的《游客意见单》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游客意见单》。
备注:0自费,0购物店(注:鸡血玉博物馆内有景中店不算店,侗情水庄内含景中店不算店,市民超市不算店,景区内设有购物场所,属于景区自行商业行为,不属于我社安排的购物店!)费用不含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2、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
4、酒店内儿童早餐费用及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5、购物场所内消费;
6、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9、此行程不接受客人擅自离团及自订门票,游客可自行自愿选择自费景点,不强迫加点,如不加点需在景点外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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