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一、费用包含: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座,座位不分先后,原则上是先到先坐,不留座,提倡发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如临时取消车损费为300元/人;根据国家交通条例规定,旅游营运车辆不得超员,如违规扣6分并处罚金2万至5万。因此,凡带儿童(包括婴幼儿)出团前请告知是否有带小孩跟随,如有隐瞒,司机发现超载可拒绝驾驶,同时有权请客人下车,所以游客朋友们,婴幼儿再小也是生命,不论年纪大小,一人一个座位,文明驾驶,安全乘车,谢谢配合。
2)住宿:入住恩施经济型酒店标准间,为提倡绿色环保消费及为您个人健康考虑,宾馆既不免费提供也不建议使用一次性用品。不提供自然单间,如产生单房差,现补210元/人;国庆假期期间单房差为400元/人;
3)用餐:全程不含餐;建议由导游统一安排。早餐10元/人,正餐30元/人;
4)门票:行程所含景点(区)门票为第一大门票(自费景点除外)门票包含:恩施大峡谷;芙蓉镇:石门河;土城市;女儿城;
5)导游:全程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7)本产品门票为团队优惠联票,持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等优惠证件的人群均不再享受门票优惠。
我社在保证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游览顺序作出调整,请您配合和理解。
二、费用不包含:
1):芙蓉镇游船和环保车60元/人(必须自理);石门河环保车:30元/人(必须自理);恩施大峡谷环保车30元/人(必须自理);恩施大峡谷索道105元/人(必须自理)
2)恩施大峡谷下行扶梯30元/人(自愿选择);石门河9D玻璃桥80元/人(自愿选择),石门河垂直电梯35元/人(自愿选择),石门河高空魔毯25元/人(自愿选择);等属于景区交通工具,本公司仅义务告知,游客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及经济能力选择购买及乘坐,非本公司推荐自费,故不承担引起的相关责任;
3)行程中所有餐;
4)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5)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6)个人消费(如酒水、饮料 、衣柜租金、姜茶等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7)“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购物及其它:本行程不安排任何购物活动,土特产超市不算购物店。在旅游活动中,部分景区景点及参观场所内设有购物商场,非本公司安排,亦非本公司能控制,不建议客人进入购物场所购物;如自行进入了购物场所购物属于个人的自主行为,我公司不受理因客人自行购物带来的维修、换退货及投诉等事宜!有需购买者请慎重考虑并自行选择,以防止上当受骗,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不快。为保证大多数游客不受不良僧侣及道长的恶意恐吓,影响旅游的美好心情,本公司不安排寺庙道观类景点参观游览,在寺庙道观烧香、请佛等宗教活动,客人自愿参加,与旅行社无关,请慎重选择。 特别说明:我社在保证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游览 顺序作出调整,请您配合和理解。收客人数不足10人,本公司会于旅游行程出发前1天通知客人(不含出发当天),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退回团款。或接受安排小车,无导游前往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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