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刘文联系电话:15974294899 13317311540 13507496855 18073159120
出发城市 | 长沙 | 交通方式 | 高铁去高铁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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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山气候多变,山高风大,不宜打伞,应备雨衣,且山高路陡,备有手杖,有备无患;
3、黄山山道虽好,但不比平路,宜穿胶底鞋、布鞋方便安全,不宜穿皮鞋和塑料底鞋,以防滑倒;
4、黄山皆石阶,且多险段,登山时身体宜前俯,且开始登山时不宜过速,下山尤需缓步;
5、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大景不放过,小景不流连,拍照不用慌,先对身后望;
6、未开发的景区,不宜随便进入,以免迷失方向;
7、雷雨时,不要攀登高峰,不宜手扶护栏铁链,也不宜在大树下避雨,以防雷击;
8、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者,应随身携带必备药品,不宜单独行动,更不能身临险境;
9、山上早晚气温较低,上山可带必需的衣物,山上交通不便,消费较高,必备用品也可在山下备好;
10、景区防火十分重要,除规定的吸烟点外,不得在路上抽烟,更不许使用明火;
11、黄山山上住宿条件有限,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上山前自行准备。
12、客人在出行前可自备防晒用品、阳雨伞、防蚊虫的药物等。
13 、由于开发条件的限制,当地的团队餐不一定合您的口味,所以在出行前可自备合口味的小吃等。
14、如果您对接待持有异议并有投诉意向,请于当地提出,争取能及时解决您的问题;同时,意见反馈表作为我公司处理投诉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并真实体现您的宝贵意见。
15、行程结束后,请您填写“游客意见书”,您宝贵的意见是我们工作的动力,感谢您选择我们。
2、以上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本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如绕路、堵车等因素)对景点安排的顺序做出调整;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自然灾害、政府管制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危及到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
,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解决办法: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折扣价退还(赠送景点、车费、导服费不退);我社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执行,如客人所持行程内容与所签合同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3、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接团以后)自愿放弃游览景点、用餐、住宿等,费用一概不退;如游客在行程进行中,在未与旅行社协商认可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视客人自愿放弃合同中未发生的接待事项和费用,费用均无法退还,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续争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个人因素产生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如娱乐活动、用餐时的酒水、旅途中生病就医、住宿时大床房、三人间、单人间、房差等。
4、我社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准,如客人对接待有不满或有投诉意向请于第一时间向导游或公司提出,争取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意见单中没有提出不满意的意见,返回后,我社概不接受投诉;请认真填写意见单,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5、中老年人报名参团,须如实向旅行社提供健康信息,并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同时须有家属全程陪同游览,如游客感觉身体不适,请马上告知导游,因中老年游客身体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旅行社概不承担。
6、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7、南北方存在饮食方面的差异,请客人尽量适应当地的饮食习惯,不得因饮食不习惯而投诉。
8、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堵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