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刘文联系电话:15974294899 13317311540 13507496855 18073159120
出发城市 | 长沙 | 交通方式 | 飞机去飞机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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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往返直飞·抛掉绕路烦恼·省去旅途劳顿
《独家赠送:外蒙古币一套》
2、行程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航班延误、修路、塌方、交通堵塞等),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3、我社以客人填写意见单评定服务质量, 处理投诉依据以意见书为准,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其他的诉求理由我社也不予受理,请游客朋友认真填写意见单,游客在旅游过程若有不满意之处,请及时在当地提出与我社联系,以便及时处理,若返回后再产生投诉,我社不予处理,恕不承担责任,敬请谅解;
4、我社所出机票为折扣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且出票以贵社提供的名单为准,请组团社认真核对游客身份证,因名字出错游客无法登机、误机、退团等造成的损失由贵社承担,我社只给予协调处理;火车及高铁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出票时间为准,不保证铺位;
5、游客请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儿童请携带好户口证明;
6、此行程只提供机票行程单,无地接发票!
7、因客人原因48小时以内取消行程,(车费、门票、导服、房费、餐费)均无退费!
8、行程结束后12:00之前退房,超过时间或延住由客人在酒店前台自己现付;
9、优惠证件:此行程报价持有优惠证件的游客均不产生退票;请收客时与客人说明情况;
10、请贵社与游客签好呼和浩特散客旅游购物与自费补充协议,行程中景区配套自费设施及项目有明码标价,请游客自愿选择;导游提供消费项目介绍,自愿参加的消费者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另行消费项目,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地接社对旅游者消费行为及后果不承担责任,(例如骑马等摔伤)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身承担;
11、游客报名时需确保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团旅游,旅游者签订本次旅游合同,即视为旅游者对此次旅游的辛苦程度和医疗条件了解;因个人既有病史、身体残障或突发疾病在行程中发作或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旅行社投保的责任保险和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对此类情况也属于免责免赔范围;
12、赠送项目不参加,不退费用也不换取其他项目,如因天气原因或游客自己调整行程造成景区免费表演项目取消或不能观看(如篝火晚会、赛马、摔跤表演等),地接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3、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团款必须按事先约定的结算方式、金额、日期付清,若双方产生纠纷,同意认可在我社所在地法院处理,并承担团款总额0.8%/日的违约金;散客出发前请支付全款,或者客人到达目的地后由导游现收全款,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