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袁婷联系电话:0532-82826220 0532-88889644 13280832813
出发城市 | 青岛 | 交通方式 | 动车去飞机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
青岛中航国际旅行社将竭诚为您服务!!
报名咨询电话:0532-82826220
○ 全程不购物不加点:全程0自费0购物(小交通自费,不视为加点项目推荐)自费绝不强制,这是我们的承诺!
○【 天坛公园、升国旗、毛主席纪念堂、故宫、 恭王府、王府井步行街、八达岭长城、奥林匹克公园、鼎盛王朝演出、颐和园、圆明园、北京时间记忆文化馆、北京或清华大学外景、乘飞机返回可参观:新前门大街、鲜鱼口】景点超多!
○ 赠送天安门【全家福照一张】,留下“我游北京”的美好回忆和纪念!作为永久的记忆与留念
○3个老北京特色餐 :品尝烤鸭餐、春饼宴、庆丰包子铺
【飞机去】青岛流亭国际机场2楼国内出发2号口指定地点集合,乘坐航班赴首都北京,到达北京后,导游接团前往北京火车南站,接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来京的青岛客人,客人可以在南站自行用餐,导游接团前往【自然博物馆】(约60分钟)或【首都博物馆】(按照北京当地实际情况导游具体安排)首都博物馆简称首博,位于北京长安街西延长线上、白云路的西侧,复兴门外大街16号,原馆址是“北京孔庙”。集收藏、展览、研究、考古、公共教育、文化交流于一体的博物馆,是北京地区大型综合性博物馆,属中国省市级综合性博物馆。后返回酒店休息。
,导游在南站接其他青岛游客,导游统一时间出发赴游览【恭王府】(成人门票已含 约120分钟)后入住酒店休息。
小交通推荐自理:长城滑车(往返)100元/人 奥运小火车80元/人 赠送北顶娘娘庙.
早餐后参观【鼓楼】或【时间记忆文化馆】(约60分钟),俯瞰老北京全貌,感受老北京的风土人情。;之后参观高等学府的代表【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 两所大学只走其中一个,参观外景)。游览【圆明园首道】(成人门票已含 约60分钟),万园之园之称的圆明园,清朝皇室每到盛夏时节会来这里理政,故圆明园也称“夏宫”。游览中国古代园林建筑中数百年的福山寿海,也是慈禧太后行宫的皇家园林【颐和园】(成人门票已含 约120分钟)
行程结束后1.高铁回:乘车送至北京南站,乘高铁返青。2.飞机回:赠送【新前门大街】(90分钟):北京重点打造的历史风貌保护区,是北京城的新名片之一,保留了原汁原味的老北京风情,80多家中华老字号汇聚于此,【鲜鱼口】老字号美食街自费品尝各种老北京小吃,鲜鱼口是北京著名的胡同,由前门大街进口一直到东口崇文门大街,是北京民俗市井商业的代表,与前门大街共同构成了老北京南城的标志性传统商业街区。后乘车赴北京机场,乘机返青。
1、 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顺序的权利;
2、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天气、航班、火车变化等),造成的行程变化和景点减少,本社只负责退还未发生费用,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造成的行程延误和价格变动,由游客自己承担,我社负责协调;因客人自身原因离团,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
3、 预付全额团款(将汇款单传真至我社备查),款到后出票!!团体打折机票,不得转签或退票;
4、 必须声明:请保证游客所拿行程及标准与我社确认行程完全一致,进京游客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5、▲赠送项目针对包含门票游客,儿童1.2米以下免门票,如产生门票费用,当地现付。
6、 ▲赠送项目如遇客观情况取消,不予退费或补偿,请予以谅解。
①
酒店:北京普通旅游酒店均有空调、彩电、独立卫生间等,但总体上条件一般,一般主要接待旅游团,只能满足普通团队游客的基本住宿要求。要求较高的游客,组团社请提前明示房况,以便游客做出适当的选择。游客入住酒店时,酒店需收取押金,需游客自行支付。如遇自然单人住一间房,需按照提前抵达或延住的房价补房差。
②
用餐:北京的餐饮成本比较高,20元餐标的餐质量一般,游客满意度不高,请组团社预先提示游客。因长城位于北京市延庆县,一般游览长城当天出发较早,有些酒店只能提供简单食品打包,在途中用早餐。旺季时餐厅存在排队等候用餐的现象,需游客理解和配合,耐心等待。
③
门票:报价已包含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赠送的景点或项目遇特殊情况不能安排的不退费用。在不减少景点并向游客明示的前提下,我社导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游览顺序。如遇政府或景区原因景点临时关闭,我社将另行安排时间游览,如行程时间内确实无法再安排,我社将按照旅行社折扣价将门票费用退回游客,不承担其它赔偿责任。
④
旅游用车:我社在旅游行程中使用车辆均为正规旅游车。北京旅游团多、各种会议多,旅游车常不敷使用,有时会“套车”使用,如遇路上堵车,则容易出现游客等车的情况,请游客予以谅解
⑤
购物和自费:《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可以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应当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
⑥
旅游保险:我社已按照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在北京旅游期间,如因旅行社责任产生损失,经保险公司核定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为给游客提供更大安全保障,减轻组团社责任,请组团社在收客时,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⑦
导游服务:《旅游法》第六十条规定,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报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根据此条规定,请组团社在合同中注明“导游服务费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⑧
旅游者解除合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根据此条规定,当需要组团社退款时,我社将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地接费余款退还组团社。
⑨
健康和安全:
1.
《旅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2.
《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3.
请组团社在游客报名时,对北京旅游行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做出必要的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4.
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作为监护人陪伴方可参团。
5.
年满70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身体残障行动不便、有心里健康问题的游客报名参团,请组团社与游客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敬请谅解。
⑩
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如果有质量问题,我社承诺在北京解决质量问题。游客抵达北京后,我社将为游客提供《服务质量调查表》,我社受理和解决质量争议,将以此《服务质量调查表》为主要依据。若游客对服务有任何不满,需在调查表上客观准确地反映出来,以便我们尽快调查解决。若游客未在此调查表上反映质量问题,在北京旅行期间也未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反映质量问题,则我们将视同游客满意我们的服务质量。:
中途离团: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相关规定,游客因个人原因中途离团,只能退未发生门票费用,余下费用不退。
游客出发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没有身份证的需携带含有本人页的户口本,如因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登机、乘坐火车、不能入住酒店、购买门票等损失,需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