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立联系电话:18382208836

成都出发到额济纳旗胡杨林、黑水城、怪树林、居延海三卧6日游

出发城市成都交通方式火车去火车回
发团日期 天天发团参团性质常规团
线路特色成都出发到额济纳旗胡杨林、黑水城、怪树林、居延海三卧6日游

额济纳自治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地外巴丹吉林沙漠。总面额济纳河两岸,分布着中国最为壮观的胡杨林。积为5636公顷,集沙漠、戈壁、草原、湖泊、胡杨林于一体,拥有神奇的自然景观和独特的人文景观,堪称大漠的一颗绿色明珠。每年9、10月,当第一场秋霜,大片的胡杨树叶由绿变黄,一眼望去,阳光下金色的树叶衬着湛蓝的天空于风中婆娑起舞,那强烈的反差,鲜明的影调,亮丽的色彩,足以令任何语言文字显得苍白无力。

行程特色:

1、产品理念:全程不进购物店,倡导品质旅游新理念。

2、景点安排:内蒙古额济纳旗胡杨林、居延海、黑水城、怪树林。

3、路程安排:最合理的路线安排嘉峪关-额济纳旗行车时间6小时左右,相对呼和浩特前往火车16小时,和银川前往汽车10小时,线路最为轻松合理。

参考行程

1
成都-嘉峪关

成都-嘉峪关

成都乘坐列车前往嘉峪关。(参考车次:K2058次,发车时间:11:21分,抵达时间:次日18:25分)

住宿:列车上
2
嘉峪关
列车于下午抵达嘉峪关,抵达后接站入住酒店。
住宿:嘉峪关
3
嘉峪关-胡杨林保护旅游区

早7:30乘车从嘉峪关出发,前往额济纳旗(单程450公里) ,额济纳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境内,具有悠久的历史,是世界上仅存的三大胡杨林地之一,途径巴丹吉林沙漠、远观酒泉卫星发射塔,中午抵达额济纳,自由用午餐(要是时间紧建议车上带零食),后欣赏【金色胡杨林】【二道桥】【四道桥】,在胡杨林景区自由摄影,感受金秋时节金色的胡杨美景活着的化石树——【胡杨林】(含区间车),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杨树品种,生命力极强,有“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的三千年生命之说,是坚强不屈的蒙古族的精神象征,后参观【八道桥巴丹吉林】,参观沙漠王国,可以自行安排沙漠落日或胡杨林落日。随后返回额济纳,入住休息。

【额济纳旗胡杨林现状】:

一道桥:离达来呼布镇最近,胡杨已经城镇化。

二道桥:额济纳旗黑河东岸,这里有水。沿岸的金灿灿的胡杨树映照在弱水河中,倒影相伴,芦苇、红柳,蔚蓝的天空,如诗如画。电影《英雄》拍摄外景地观光拍摄,观赏“晚霞撒余晖,胡杨染金秋”壮美之景。

三道桥:胡杨数量不多。

四道桥:胡杨林疏密有序,题材多。四道桥老树窝金色胡杨林,这里有林中蒙古族牧民居住,有洁白的羊群和金色的胡杨,呈现着安逸的牧人生活场景。

五道桥:到处都是巨大的胡杨,生长于盐碱,沙漠之上。完全是自然生长林,交通不方便。

六道桥:有大片无边无尽的胡杨叶子,偶尔能看到彪悍的蒙古人骑着高大的骆驼穿行其间,偶尔还有羊群经过时扬起的烟尘在光影里面跳跃。

七道桥:胡杨高大,而且形状独特,各有不同的姿态,深处的胡杨越来越高大,地域也开阔,这里的地面更多枯枝和枯萎的胡杨树杆。

八道桥:巴丹吉林沙漠和胡杨林为一体的丰富景观,沙漠、胡杨、骆驼队和日落日出完美结合,是摄影家乐园。

【友情提示】嘉峪关/额济纳相距甚远;请自备零吃及用水
住宿:额济纳旗
4
居延海-黑水城-嘉峪关

早乘车赴曾经的沙尘瀑发源地,唐代大诗人王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诗篇创作地-【居延海】-居延是匈奴语,《水经注》中将其译为弱水流沙,在汉代时曾称其为居延泽,魏晋时称之为北海,唐代起称之为居延海。湖中生长着鲤鱼、鲫鱼、大头鱼、草鱼等鱼类,天鹅、大雁、鹤、水鸭等常来此栖息。后参拜千年树龄的胡杨王【神树】及宝日敖包,前往置身于西夏、元代古城-【黑水城】,他是西夏在西部地区重要的农牧业基地和边防要塞,是元代河西走廊通往岭北行省的驿站要道,西夏十二监军司之一黑山威福司治所、从古城的残垣 断壁中仍可领略黑城昔日辉煌繁荣景象。 后进入胡杨墓地-【怪树林】、感受大自然抉择的悲壮、警示 着人类保护环境,珍惜地球上的每一滴水;可拍摄这矗立了3000年的远古呼唤的--胡杨。下午返回嘉峪关,晚上乘坐火车返回兰州。

(参考车次:K9662次,发车时间:20:55分,抵达时间:次日06:48分或T6602次,发车时间:22:30分,抵达时间次日07:11分)

【友情提示】额济纳/嘉峪关相距甚远;请自备零吃及用水
住宿:列车上
5
兰州-成都

上午抵达兰州火车站后,自由活动,随后乘车返回成都。

(参考车次:K858次,发车时间:12:26分,抵达时间:次日10:16分)
住宿:列车上
6
成都
列车抵达成都后,车站散团,结束此次美好的胡杨林丝路之旅。

*以上行程和交通仅供参考,最终确认以所签协议为准。*

预订指南

预订须知

【出团需知】

1、 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但决不减少景点。对您的行程做出相应合理的调整。散客操作形式,地区导游,团内客人入住酒店不同,会出现接客人等客人的现象。

2、 请游客随身携带有效、清晰身份证原件(儿童户口本原件);机票为团队折扣票,出票后不得签转、更改、退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退;

3、 对持有军官证、学生证、老人持老年证及其他有效证件者,实行折扣后门票优惠,并在导游购票前向导游出示,否则将不享受优惠,优惠金额将由当地旅行社导游以现金形式在当地退给客人;行程线路均为内宾团价,如有外宾报名,价格以及接待标准报名前未告知旅行社,在当地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请注意!

4、 参加本旅游团请根据自身身体情况而定,需本着自己愿意、身体健康,家人同意的原则。高海拔地区针对患有肝、肺、肾、脾等各种身体器官有病变史及高血压、心脏病、贫血、孕妇、皮肤外伤以及以往患过各种疾病或正在患病期间的游客或者70岁以上的游客均禁止前往。(备注:2400米以上海拔就属于高海拔)。

5、 如因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6、 禁止剧烈运动,暴饮暴食,吸烟喝酒,保证充足睡眠,防止紫外线辐射,脱团外出需通知导游并有5人以上结伴出行。在景区游览、入住酒店和自由活动时间,导游或者领队不能陪伴每一位游客,在此期间游客自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由游客自行负责承担,旅行社不承担期间任何责任。

7、 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航班延误,取消、火车晚点、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行程游览推迟或取消,旅行社的只负责退还我社所拿折扣后的门票及未发生的其他费用,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其他增加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8、 质量监督:旅行社处理投诉以游客在旅游当地填写的质量跟踪表为依据,请如实认真填写给导游,如离开当地后,出现投诉,旅行社概不受理,谢谢合作!感谢您的监督。

国内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甲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2017年 月 日,线路 旅游合同(合同编号: ),

以外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进行自费活动,因地域景区娱乐项目差异化,为丰富甲方的旅游娱乐活动,但经甲方主动 要求,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安排娱乐活动,为保障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应,请旅游者仔细阅读并签定确认:

一、参加付费娱乐升级项目及购物补充协议

1、为提升我社服务水平,满足您的个性化要求,双方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2、行程中景区配套娱乐设施及项目有明码标价,请游客自愿选择;旅游者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另行消费项目,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旅行社对旅游者自愿消费项目不承担责任。

3、团队用餐中涉及加餐及自行点餐请游客按菜单上自己认可并可以接受的价格点菜、自行付费。

4、若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行程变更、人数太少等原因导致其约定项目无法安排时或参加娱乐项目中途受不可抗力因素终止活动的,敬请谅解,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以下所列娱乐项目费用为起始优惠价格。


项目名称 价格

长城第一墩、悬臂长城 80元/人

二、安全提醒:

1、为保证计划行程顺利完成,请遵守团队作息时间,积极配合导游工作,在景区内请听从导游安排,跟随导游游览时,注意脚下安全,请不要到“旅游者止步”区域游览。

2、请避免离团活动,如确有需要,请提前与导游签定离团证明,并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归队。非本社组织安排的游览活动,旅游者自行承担风险。由此发生的损失及纠纷,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和解决,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法定节假日及暑期等旅游旺季,客流量急剧上升,景区门前、缆车入口处等会出现排长队现象,旅行社将根据景点、缆车、游船等开放的具体时间,对叫早、出发等时间做适当的提前或错后调整,请旅游者积极配合。

4、我公司郑重提醒旅游者,审慎参加高危险娱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骑马、骑骆驼、滑沙、沙漠摩托车、悬空滑索等,旅游者应仔细阅读活动说明或景区提示如:心脑血管患者,高龄人群慎重选择参加。旅游者参加活动时,应遵守活动项目中有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措施及规定,在景区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者因参加高危险活动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酒后禁止参加有风险娱乐项目。

5、到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游览时,请注意遵守民族禁忌及风俗习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一些容易发生险情的地方,切勿前往。

6、游客携带未成年的游客时,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7、注意贵重物品的保管,如个人原因丢失或损坏,旅行社不予赔偿。

四、甲方签署本协议后放弃《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要求乙方退货、退自费项目费用等项权利。提示:请在了解旅游补充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且无异议的情况下,签字确认,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我已全部知悉并同意以上所有内容)

温馨提示

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5栋6层2号

成都三环以内免费上门签订合同

咨询电话:18382208836(微信同号) QQ:2200759693 24小时在线
了解更多旅游线路信息,请访问 欣欣旅游网 www.cncn.com
如果您觉得欣欣旅游网好用,请介绍您的朋友一起使用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