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徐英爽联系电话:18833302010
出发城市 | 唐山 | 交通方式 | 飞机去飞机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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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成团,全程一车一导,拒绝每天换车换导游;
☆全程入住当地特色准四酒店,干净/卫生/舒适;
☆告别传统旅游,拒绝走马观花,每个景点给足游览时间,轻松游玩;
☆导游不推销自费,除景区小交通外,全程无任何强制性消费项目;
赠送:万峰湖游船上享用特色野生鱼虾宴,价值80元/人;
赠送:夜郎洞景区+游船,100元/人;以上2个赠送项目,只有我社游客才赠送或包含;团中其他游客不赠送或不包含;团上其他地方报名的游客需要按照以上价格现付导游,敬请我社参团的游客知悉
温馨提示:
1、当天为集合日,当天无行程、无导游和工作人员陪同;
1、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当天导游会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次日出行时间和注意事项、请保持手机畅通。自由活动期间,可以前往市内的黔灵公园/甲秀楼游玩
2、接站人员须提前一天联系游客,主要是核对客人信息及交通工具等是否与计划吻合,主要是避免漏接或漏订单的情况发生;
贵阳美食攻略:小吃街:二七路地址:贵阳火车站鸿通城营业时间:12:00—22:00小吃街:大同街地址:云岩区喷水池大同街小吃城营业时间:10:00—22:00夜市街:青云路地址:南明区青云路东段营业时间:19:00—凌晨4:00夜市街:陕西路地址:云岩区山西路营业时间:19:00—凌晨4:0
早餐后乘车3小时抵达黄果树,参观【苗家银坊】(约40分钟)了解民间银器工艺品,了解消失的银器文化,欣赏贵州民族工艺精品。中餐后游览中国首批5A级景区【黄果树大瀑布】游览时间:不少于2小时;黄果树大瀑布是中国第一大瀑布,高74米,宽81米,也是世界著名的大瀑布之一.;您可以从前后左右上下里外8个角度欣赏这个亚洲zui大的瀑布;瀑布跌岩而下,奔腾浩荡,势不可挡,声响数里可闻,浪花飞溅百余米高空。瀑布半腰的后面,隐藏着长达一百三十余米的【水帘洞】。該水帘洞由6个洞窗、5个洞厅、3股洞泉组成;游览有水上石林、天然盆景之称的【天星桥景区】游览时间:不少于1小时;之后游览瀑布群最宽的【陡坡塘瀑布】一座由钙华滩坝形成的瀑顶宽105米,高21米,是黄果树瀑布群中瀑顶最宽的瀑布。陡坡塘瀑布顶上是一个面积达1.5万平方的巨大溶潭,瀑布则是形成在逶迤100多米长的钙化滩坝上。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
温馨提示:1、黄果树电瓶车50元/人,需游客自理;扶梯50/人根据游客自身体力,自愿自理;2、景区内游客较多,请拍照时勿走路。黄果树为天然大瀑布,会有水溅到景区道路上,请各位游客小心湿滑,以免摔倒。如果乘坐环保车人较多请游客耐心等候,以免发生碰撞摔倒
根据回程航班时间送机,返回温馨的家。如还想在贵阳自由活动,次日返程的游客,如机票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加80/特别提示:
1、如您的航班或高铁较晚可以向导游告之在【多彩贵州城】统一散团后自由活动,根据返程大交通时间自行乘坐旅行社在此安排定时发往龙洞堡机场,贵阳北站的免费直通车送您到站点准备返程(最晚一班晚19:00发车)。
2、如您时间充足可自行在多彩贵州城游览《多彩贵州文化展示中心》《1958文化创意园》《多彩贵州城极地海洋世界》。“多彩贵州城”,集休闲度假、文艺演出、美食娱乐等为一体,以文化为灵魂,以旅游为平台,以创意为纽带,聚集优秀民族文化。
3、散团后导游统一发放《多彩贵州城旅游服务卡》此卡是乘坐前往贵阳机场或贵阳北站的免费直通车和免费寄存行李的VIP凭证、还可享受多彩贵州城部份商家和景点打折优惠。请妥善保管,一次使用不回收,可带走做纪念,以上项目属旅行社提供的免费服务,超出服务外的活动游客自理费用
下订单之前需打电话或是客服咨询后方可预定 电话/微信:18833302010
1、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自费项目(请了解自由活动期间旅游攻略的项目价格和时间)、人身意外保险。
2、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应游客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可提供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旅行社向游客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已发生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机票、火车票等、包含机票定金费用)、当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费用、车费等。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由游客承担。
5、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为游客自行承担。
6、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7、游客按照独立成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游客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游客需承担旅行社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因游客人数减少而导致旅行社增加的各项费用)。因游客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最初签订主合同的成团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游客承担。双方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8、游客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一、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二、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三、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四、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五、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六、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游客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持有效证件按照当地景区规定可享有优惠、免票政策、旅行社必须按照行程退票规受退费。
10、游客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特别说明客人在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处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客人签的意见单为准!
11、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退改政策旅行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价值,预订完成后如您需要退/改行程,需参照以下规则: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2、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旅游者超出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