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交通标准:
福州→曼谷往返飞机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税),当地空调旅游巴士(1人1正座),岛往返快艇。
住宿标准:
按旅游条例规定团体客人同性二人一房,12岁以下儿童不占床。东南亚团队中18岁以下小孩不可(不含)参加指压按摩、SPA等项目。夫妻团员可以在不影响总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房间,但若全团出现单男单女情况,导游及领队有权调配房间,客人坚持己见须由客人支付所增费用(当时发生的费用离店前支付酒店前台)
用餐标准:
早餐5顿,为酒店房费包含,客人自愿放弃不吃,费用不退。
正餐9顿,餐标50元/人(平均餐标),十人一桌(七菜一汤或自助,茶水+水果),如不足十人,菜数和菜量将相应减少。
景点门票:
行程所含景点(区)门票为第一大门票。
导游安排:
全程中文领队服务,境外中文导游(服务费共计:100元/人)。
儿童成人
标准:
2岁至11.99岁者,不占床位。12岁至18.99岁者视为成人,则其加占床费用,与成人享受同等标准。
备注:东南亚团队中18岁以下者不可(不含)参加指压按摩、SPA等项目,费用不退。
老人及儿童视情况需加收领队服务费,服务费包含内容为领队对儿童老人的贴心照顾和服务,以及医疗包(棉签、纱布、酒精、创口贴)等。65岁以上老人及特殊病史的游客参团需提供三甲医院健康证明。
费用不含:
1、护照费(客人可自行办理),泰国落地签证费及快速通关小费(450元/人)。
2、旅游意外险(为了减少游客在旅途中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我社诚挚的建议每位游客在出行前至少购买一份与行程匹配的“人身意外保险”,具体赔付标准参照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条款。
3、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机票燃油附加税”的临时上涨费用,超重行李托运费。
4、游客自行出发点至福州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5、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餐费,洗衣/通讯/娱乐/私人购物等。
6、按照国际惯例,小费是给服务人员服务的报酬和认可,若境外相关服务人员(酒店、餐厅等)服务出色,游客可适当给予服务小费(金额20铢-100铢不等)。
7、因天气/海啸/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8、行程中未罗列的其他一切费用。
小费说明:
泰国为小费制国家,小费是对服务工作的认可也是一种礼貌,请根据自身情况酌情给予相关服务人员小费,日常行程中将会产生的小费如下:
1.泰式古法按摩或SPA:视按摩师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弹性给予,约50-100泰铢左右;
2.丛林骑大象:每次付驯象师50泰铢左右;
3.与人妖合影或拍照:约100泰铢/人/次
4.行李小费:20泰铢/间房(使用行李生的情况下)
5.床头小费:20泰铢/间房/每天
注:我社在保证景点游览时间、酒店标准、用餐质量不变的前提下,在出团之前根据酒店的实际房态对行程内容、用餐、入住酒店做先后顺序的调整。出团之后,我社不再做其他非不可抗力因素的调整。我社按《旅游法》要求不压缩景点游览时间,不降低酒店和用餐标准,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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