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张树伟联系电话:0311-80837224 15133133892
| 出发城市 | 石家庄 | 交通方式 | 飞机去飞机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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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亮点
接机0等待:客人随到即走,节省在机场耽误的时间,让您有更充足的休息时间。
秀丽美景:亚洲第一大瀑布——黄果树瀑布 贵州第一个世界自然遗产地——荔波小七孔景区
世界醉大的苗族聚集村落——西江千户苗寨饕餮美食:凯里酸汤鱼、苗家风味餐、苗族长桌宴
品质住宿:全程四星商务酒店+安顺一晚准五温泉酒店,轻松舒适为旅程保驾护航。
特色:赠送赠送价值398元贵州原浆酱香美酒,体验贵州地道酒文化。
早餐后,乘车前往参观具有浓郁少数民族风情的【非遗博物馆】(约1.5小时)向国内外游客集中展现了黔东南州人文地理及少数民族风情。中餐后乘车赴游览【西江千户苗寨】(车程约1.5小时,游览时间约2.5小时)西江千户苗寨是一个保存苗族“原始生态”文化完整的地方,由10余个依山而建的自然村寨相连成片,是目前中国乃至全世界醉大的苗族聚居村寨。它是领略和认识中国苗族漫长历史与发展之地。西江每年的苗年节、吃新节、十三年一次的牯藏节等均名扬四海,西江千户苗寨是一座露天博物馆,展览着一部苗族发展史诗,成为观赏和研究苗族传统文化的大看台。需换乘电瓶车(电瓶车费用自理20元/人)带你走进苗家人的生活走街蹿巷,参观苗家生活博务馆,上观景台欣赏西江全景。游览结束之后乘车前往安顺入住酒店(车程约4小时)。
费用包含1、交通:当地空调旅游车,车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保证每人一正座; 2、住宿:
标准双人间、不提供自然单间;以下酒店中按我方预定情况为您选一安排;如产生单房差请游客自行付房差,旅游旺季和节假日期间由于房源紧张,旅行社可能安排入住不低于以下标准的酒店;
贵阳参考酒店:蓝天美景酒店、 鹏程心悦酒店、瑞莱酒店、博舍沙堡酒店
凯里参考酒店:优程酒店、TOWO上品酒店、贝加尔酒店
安顺参考酒店:梧桐温泉酒店、斐迪斯温泉酒店、金苹果温泉酒店
镇宁参考酒店:索莱特酒店、黄果树驿站、顺安酒店、万祥酒店
备注:节假日增加同等级酒店,不降低标准
3、用餐:30元/人, 4 早 5正(早餐酒店配送、未用不退。正餐10菜1汤(根据人数适量调整)其中一餐赠送价值398元酱香古酒一瓶(每桌)
4、门票:全程包含景点第一大门票;
门票优免退费:
行程门票报价为旅行社优惠套票政策报价,所有景点门票是旅行社与景区协议价和景区最低限度奖励标准核算,凡持优惠证件老人和享受优惠政策的儿童或学生游客在报价里已经按标准享受优惠和减免,抵达当地后不再二次享受优惠和减免(旅行社购票需凭游客身份证实名登记,请配合导游出示身份证)
5、导游服务:优秀持证导游服务(接站为旅行社工作人员不是导游) ;
6、责任保险:包含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不含项目】:黄果树电瓶车50元/人;西江电瓶车20元/人;小七孔电瓶车40元/人;小七孔保险10元/ 人;景区内另行付费景点或娱乐项目,请根据喜好自愿选择
【儿童包含】:车位/正餐半餐
【儿童不含】:酒店早餐,床位、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索道、游船费等、赠送项目,如产生请按实 际收费自理。
【自费项目】:黄果树大扶梯单程30元/人,往返50元/人,小七孔鸳鸯湖划船费30元/人
【赠送项目】: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三天)
第一条:
1、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自费项目(请了解自由活动期间旅游攻略的项目 价格和时间)、人身意外保险。
2、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应游客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可提供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旅行社向游客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已发生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机票、火车票等、包含机票定金费用)、当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费用、车费等。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由游客承担。
第二条:
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为游客自行承担。
第三条:
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游客按照独立成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游客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游客需承担旅行社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因游客人数减少而导致旅行社增加的各项费用)。因游客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醉初签订主合同的成团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游客承担。双方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
游客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2、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
4、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
5、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游客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持有效证件按照当地景区规定可享有优惠、免票政策、旅行社必须按照行程退票规受退费。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