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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烟台到济南旅游团 烟台到济南九如山大明湖芙蓉街大巴二日游

寒假烟台到济南旅游团 烟台到济南九如山大明湖芙蓉街大巴二日游

本线路行程含有自费项目,以您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系列合同为准。
门市价:
480
优惠价:
起价说明

1.本起价是从所有可选出发日期中选出的最低单人价格,实际产品价格会根据您所选择的出发日期、出行人数、服务标准、入住酒店房型、航班或交通以及所选附加服务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2.最终预订优惠价格以您提交订单,旅行社确认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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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城市:
烟台
发团日期:
01月10日、01月17日、01月24日...更多,请至少提前1天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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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旅游景点推荐


推荐景点|济南九如山瀑布群打造了“山、瀑、栈、溪、潭”的核心景观,形成了中国北方少有的、独具特色的大型自然生态景观。

推荐景点|第一泉水湖:大明湖大明湖景色优美秀丽,湖水水色澄碧,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天下第一泉风景区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

推荐景点|网红打卡地:芙蓉街芙蓉小吃街北起济南府学文庙,南至泉城路,因街中芙蓉泉而得名,长432米,平均宽度约为6米。很多外地人来济南肯定是要逛逛芙蓉街的。芙蓉街在济南这所城市里面显得那么的特别。

中国国旅(烟台)--您身边的品质游专家,竭诚为您服务


国旅旅游顾问:孟孟 联系电话:16605359729 QQ:3306207966(同微信)

中国国旅烟台旅行社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汇通(万方)商务大厦15楼(烟台汽车总站北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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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济南

早指定地点集合出发,途径牟平区-汽车站,莱山区-烟大东门、芝罘区-麦德龙公交站点、开发区-大润发、蓬莱-万寿宾馆、栖霞-公路局、招远-体育场、龙口-文化广场或东方家园、莱阳-佳乐家、莱州-南十里(并非没站都停,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路欢声笑语乘车赴后乘车赴

九如山瀑布群风景区】(游览时间3个小时)——国家AAAA级景区、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西营镇,是泉城七十二名泉的发源地之一——锦绣川水库的源头,泉城新八景之一“九如听瀑”也在其中。景区面积三十六平方公里,打造了“山、瀑、栈、溪、潭”的核心景观,形成了中国北方少有的、独具特色的大型自然生态景观。
住宿:指定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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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烟台
早用餐后,乘车赴【济南大明湖新景】(游览时间2.5小时)大明湖为济南“三大名胜”之一,是繁华都市中一处难得的天然湖泊,沿湖八百余株垂柳环绕,柔枝垂绿,婀娜点水。后步行赴网红打卡地-【芙蓉街】(2个小时):芙蓉街是一条泉城济南特色的老街以及小吃街。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中心,是一条南北走向的街道,因街上有一名泉——芙蓉泉而得名。芙蓉街北起西花墙子街南口,南与泉城路相连。东邻马市街,通起凤桥街、翔凤巷和芙蓉巷,西邻玉环泉街,通省府东街。沥青路面,全长432米,宽4.6米。也是抖音上的各种小吃的聚居地。
用餐:早餐 √中餐(敬请自理)晚餐(敬请自理)

跟团游

1、门票:景区首道门票


2、住宿:商务酒店

3、用餐:早餐

4、导游:优秀导游全程服务

5、用车:全程空调旅游车全程服务

6、购物:纯玩0购物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旅游意外险

温馨提示:此行程为补贴活动属打包价,所有证件一律没有优惠,敬请理解!

费用不含:

景区里面的二消

九如山电瓶车30元(自愿自理)

以上价格仅供参考,因旅游行业受影响因素较多,价格会出现波动,请以来电咨询的旅行社实际报价为准。

预订须知

因旅游产品的特殊性,旅游线路价格受到酒店、机票,以及时间季节等因素影响较大,而且价格变化较快,以上报价仅供参考,所以烦请报名之前致电中国国旅客服,咨询准确的价格等信息。


国旅旅游顾问:孟孟 联系电话:16605359729 QQ:3306207966(同微信)


中国国旅烟台旅行社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汇通(万方)商务大厦15楼(烟台汽车总站北300米)

温馨提示

第一条: 1、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自费项目(请了解自由活动期间旅游攻略的项目价格和时间)、人身意外保险。

2、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应游客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可提供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旅行社向游客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已发生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机票、火车票等、包含机票定金费用)、当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费用、车费等。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由游客承担。 出行前48小时内取消行程,需支付200元/人空位费。

第二条: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为游客自行承担。

第三条: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游客按照独立成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游客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游客需承担旅行社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因游客人数减少而导致旅行社增加的各项费用)。因游客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最初签订主合同的成团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游客承担。双方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游客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2、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

4、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

5、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游客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游客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特别说明客人在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处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客人签的意见单为准!

第七条: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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