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一. 费用包含
1. 国际交通:国际往返经济舱团体机票、机场税及燃油附加费,及内陆机票(含机场税);
2. 住宿:1 晚北京联运酒店(不住不退款) +6 晚欧洲当地四星酒店+1 晚峡湾小镇酒店(不挂星) +2 晚夜游轮二人内舱;以两人一房为标准,如遇到会展酒店将会安排郊外或周边城市; (注:欧洲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酒店星级评判标准,同时许多欧洲特色小镇
的酒店由于具备当地特色,反而不参加该国政府的星级评定,因而没有星级的挂牌。但这类酒店都具备等同于行程中指定同星级的设施标准和接待能力,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
3. 用餐方面,行程包含所列餐食,其中有 7 次酒店早餐、 2 次邮轮自助早餐,全程安排 13 次正餐。正餐以中式团餐六菜一汤(不含酒水)为主,每桌安排 8 - 10 人,或根据餐厅提供的桌型来安排就餐座位。升级安排了 5 次特色美食,分别为 1 次瑞典肉丸餐、1次哥德堡海鲜餐、1 次峡湾酒店晚餐以及 2 次游轮自助晚餐。对于无法安排中餐的城市,将安排当地简餐或退还餐费。若自动放弃所有餐食,款项将不予退还。若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更改为风味餐,正常团餐费用不予退还(如遇正常退餐,将退还 14 欧元/人/餐)。
4. 领队:全程专业领队兼中文导游,优质服务;
5. 交通:全程旅游大巴,保证每人一正座,及专业外籍司机;两段丝丽雅/维京夜游轮二人内舱;
6. 门票:斯德哥尔摩市政厅包含官方导游讲解、岩石教堂(仅包含以上景点的首道入内门票) ,其他景点为外观游览或免费开放。若景点因节日、政府举措、自身运营等原因关闭,将退还门票费用或安排其他景点进行替代);
7. 保险:团队境外个人旅游意外险(自备签证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险);
8. 签证:团队签证费用;
9. 司导小费:包含全程导游服务费;
10. 贴心礼包:赠送 1 套 10G 流量卡&欧洲转换插座;
二. 费用不包含
1.其他保险:老年人特殊保险(建议 65 岁或以上老年人自行购买特殊保险,并请签署《健康承诺函》及亲属知晓其参团旅行的《同意书》);
自备签证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险;
2.单房差:单人房附加费 45 欧元/人/晚,注: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团友要求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单房差另议);分房以团友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拼房,若团友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或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别团员同住的情况,需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
3.护照办理费用;申请签证所需资料办理费用,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及前往领事馆面试、按指模及销签面谈等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
4.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5.酒店内的酒水饮料香烟、洗衣、电话、传真、收费上网等通讯费、理发、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6.行程表包含项目以外或未提及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如行程不含的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地铁/公车票等费用;
7.旅途中转机/火车时用餐;
8.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自身原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9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用;
10 .由于国际燃油价格不断变化,若航空公司书面通知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团友需另外补交燃油升幅的差价。
11.报名南航、法荷航线路,若团友出发前 22 天内取消,需收取全额机票款。
12.非中国护照或持中国护照同时拥有其他国家长居权的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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