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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到内蒙古旅游 含:库布其沙漠、希拉穆仁草原双飞四日游

长沙到内蒙古旅游 含:库布其沙漠、希拉穆仁草原双飞四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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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线路行程含有购物安排和自费项目,以您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系列合同为准。
门市价:
2980
欣欣价:
儿童价: 起价说明

1.本起价是从所有可选出发日期中选出的最低单人价格,实际产品价格会根据您所选择的出发日期、出行人数、服务标准、入住酒店房型、航班或交通以及所选附加服务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2.最终预订优惠价格以您提交订单,旅行社确认后为准;

3.若出行中有(儿童、老人、学生、军人、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可先在线提交订单,客服会联系您确认相关优惠政策;

4.若发现产品虚假报价,您可以举报,一经核实会及时删除该产品!

出发城市:
长沙
发团日期:
天天发团,请至少提前6天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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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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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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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VIP客服: 13874979903 小陈

畅游内蒙古,领略壮阔草原风光,感受塞外大漠风情。神奇之旅,邀您共享!!!

行程特色:

1、 迎接礼遇——蒙古族最崇高的下马酒仪式

2、 民族特色美食——草原特色风味手把肉,风味餐涮羊肉

3、 精华尽揽——内蒙特色景点一网打尽,深度挖掘草原民族异质文化

特别赠送:

4、 赠送每人一条哈达——圣洁的哈达只献给最尊贵的客人

5、 赠送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


早餐(无) 中餐(无) 晚餐√ 达旗或包头1长沙——内蒙古
自行在长沙黄花机场乘航班前往呼和浩特(参考航班MF8185 10:00-12:35),接团后乘车赴和林格尔县参观国家4A级旅游景区【蒙牛乳业(集团)工业园区】(40公里,行车约1小时,参观时间不少于1小时)在4D动感体验厅体验牛奶生产加工的全过程,以及为游客精心打造的百米欧洲风情街,在这里大家尽情体验蒙牛人为我们精心设计的每一处精彩。后参观【席力图召(AAA)】(市内旧城区,参观约40分钟),是蒙古语,意为“首席”或“法座”,汉名“延寿寺”,寺庙因四世达赖的老师第一世席力图活佛长期主持此庙得名。建于明朝隆庆和万历年间(公元1567年—1619年),为康熙所赐。晚餐后入住酒店
早餐√ 中餐√ 晚餐√ 呼市 2希拉穆仁草原

早餐后乘车赴【希拉穆仁草原】)沿途观赏内蒙古高原风光,感受草原广袤辽阔、天空湛蓝高远、空气清新怡人。抵达后自由活动,可前往草原牧民家庭,品尝蒙古族特色奶制品、奶茶、体验牧民生活。午餐品尝蒙古族传统美食——手扒羊肉,伴着悠扬的马头琴声,美酒哈达献给最尊贵的客人,与牧民载歌载舞。后乘车前往响沙湾


早餐√ 中餐√ 晚餐√ 呼市3银肯响沙湾
早餐后乘车前往游览三大响沙之一,国家5A级景区--【银肯响沙湾】(含往返索道,不含景区娱乐项目)(游玩约3小时)。这里是内蒙古高原地貌和沙漠地貌相接的地方,如诗如画的新月型沙丘链、罕见的垄沙和蜂窝状的连片沙丘等沙漠景观自然神奇,是原汁原味的大漠风光,给人以发自内心的震撼。响沙湾呈月牙形状的沙丘高约90米,沙坡斜度45°。在干燥气候条件下,顺着沙坡下滑,便可听到沙子发出的如同击鼓、吹号的呜呜声,若是三五游人相随同时下滑,则其声如洪钟,又似飞机的轰鸣声,仿佛整个沙丘在颤动,使人感到神奇有趣。后乘车返回呼和浩特,后参观国家AA景区——【蒙亮民族风情园】(停留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里蒙古元素一网打尽,尽显浓郁的民族风情!
早餐√ 中餐√ 晚餐(无) 4
早餐后赠送参观【内蒙古博物院】(逢周一闭馆,因为是赠送景点,遇政策性不能参观不退任何费用。参观不少于1.5小时)后前往机场乘(参考航班MF8186 13:20-15:45)飞机返回温馨的家,结束愉快内蒙之旅!

跟团游

服务标准:

1、住 宿:入住当地未挂牌三星级酒店双标间,不含单房差240元/人

2、用 餐:3早6正餐, 正餐为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人数不足相应增减菜数

3、导 服:当地持国导证导游服务

4、景 点:首道景点门票,受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景点顺序可能会有所调整,但绝不减少

5、旅游车:当地全程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6、保 险:旅行社责任险

7、小孩:12岁以下含往返机票 车位 用餐 导服,不含门票,不占床。

费用不包括:

费用不包含长沙机场往返接送,不含航空保险,游客旅游意外险,自由活动期间的餐费和交通费,草原和沙漠中明示需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预订须知

你的VIP客服:13874979903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

1.草原住宿蒙古包是草原的一种特色,住宿条件有限,跟市区酒店不能相比。根据天气情况天气冷无法安排。

2.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航班变更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3.我社在保证行程完整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保留依据具体情况变更行程、酒店和航班的权利,如遇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减少景点,我社只负责退还景点门票费用,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4.因航班变化或其他原因我社保留对出团日期价格线路等做适当调整的权利。

5.行程中客人房间的安排为两人标准间,若出现单男单女我公司作加床或补房差处理。

6.儿童(12岁以下)含半价餐费,往返机票,不占床位,门票自理。


温馨提示

1、草原昼夜温差大,到草原旅游一定要带外套和长裤。同时,由于天气变化无常,要准备防雨衣物。

2、内蒙古地区地处高原,日照时间长,光线较强,需要准备遮阳帽、太阳镜、防晒霜。

3、在草原上住宿,一般不配备洗漱用品、拖鞋,请提前自备。

4、在草原上开车、骑马要在指定范围内活动,以免迷失方向或破坏草场。

5、寺庙参观摘下帽子,不准用手摸、佛像壁画、等更不能从上面跨过,在寺庙里不准吸烟和大声喧哗。

6、内蒙古特产牛肉干,牛角梳,蒙古刀等购买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店,以免上当受骗; 7、自由活动避免单独出行,同行人员的手机、房间号必须记住,自己下榻的酒店的名称位置也要牢记

内蒙古旅游注意事项

草原篇:

1、 内蒙古属于内陆地区,气候比较干燥,所以要带些润唇膏及女士护肤品,多饮水,多吃水果。

2、 内蒙古海拔在1500米左右,阳光在5-10月直射较强可带些润唇膏、防晒霜、太阳帽、太阳镜。尤其在参加骑马和骑骆驼的活动中,最应该注意防晒。

3、 草原由于离市区较远,饮食和住宿上虽为草原上的最高标准,但是仍与市区有很大差距.豪华蒙古包里的备品不好,请游客自带牙膏、牙刷、手巾等。

4、 蒙古包直接搭建在草原之上,所以被褥、房间会有些潮湿。蒙古包内有热水,但仍建议客人不要洗澡,因为草原上温度太低,容易感冒。

5、 蒙古族自古以来是一个热情好客的民族,贵宾抵达定会以酒相迎(下马酒),但不会强迫一饮而尽,但不适饮酒者一定要接过银碗,以表示礼貌。

6、 晚餐时候会有哈达银碗敬酒,此为蒙古族最高礼节,此酒要尽量一饮而光,如不能饮酒请别人代喝,切勿将有酒的杯子还回蒙古族姑娘手中。哈达为蒙古族尊贵的礼物,请妥善收藏。

7、 草原一望无际,没有方向,在自由活动期间,请不要离开居住地过远距离,以免走失。

8、 草原上最高温度大约在25度左右,夜间温度会降至5度左右,请游客自备厚衫及外套。但是观看草原日出、参加篝火晚会,请不要将棉被拿出蒙古包,以防丢失,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昼夜温差大,到草原旅游一定要带外套和长裤。同时,由于天气变化无常,要准备防雨衣物。


※骑马

(以下请组团社务必在出团说明会时和客人讲明)

出团说明会的时务必告知客人骑马是自愿项目;如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脊椎不好的以及有其他病症自己认为不能骑马的客人一定要提前告知导游,最好不要让客人进行骑马活动。必须告知游客骑马注意事项:

A、从马的左边上、左边下,不要到马的屁股后面和马的右侧,以防被马踢到。

B、上马后用前脚掌踩住马镫,以防上下马的时候被马拖倒,上马不要大喊大叫,手里不要带任何物品,包括塑料袋、雨伞等,女士单肩包不可以背,斜挎包一定要斜跨,调整带子长短保持包在裤带以个位置,背双肩包的情况,要背在胸前,携带相机、摄像机的一定要挂到脖子上或者套到手腕上,不要装到包里面和口袋里面,以防掏相机、摄像机时惊动马匹,帽子、围巾戴好、戴紧了,以防风刮走后惊吓马。

C、不要随意摸马的耳朵、眼睛等地方,更不要随意去拍马的屁股,骑马时不要跑得太快,安全第一,骑马前一定要将手机、钥匙、钱包等小东西收好,以免颠簸中丢失。

D、骑马的时候用手抓紧马鞍上的铁环和缰绳,在马上不要交换物品,小腿不要夹马肚子太紧,以防擦伤小腿,骑马时臀部欠起,以防擦伤臀部。

E、骑马期间提醒客人不要自行跑马,以防从马上摔下来,骑马过程中不要随便自己上下马,有任何需要随时和马倌联系,没有导游的情况下不要自己随便骑马,特别去没有马队的私人野马那里骑马,出现问题后果自负;下雨后建议不要让客人骑马,等草地干了后,可以骑马但是注意路滑,一定叮嘱客人自己要小心注意;还有马倌和客人索要小费、让客人自费跑马的事情,告知客人是自愿行为,跑马时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天气冷时告知游客可以租赁大衣,以防感冒。


市区篇:

1、 内蒙古风俗习惯较多,禁忌也有,要听从地陪安排。如有任何问题需要解决,请与地陪、全陪协商,由地陪出面解决。

2、 内蒙古佛教为藏传佛教,我们可以不参佛礼佛,但请不要随意说话,冲撞当地人的信仰。大召寺的正殿内,出于保护文物的原因,不准拍照,请游客配合。

3、

如要购买内蒙本地特产,请到正规的购物店,品种齐全、价格公道、确保质量,街边小店良莠不齐不可信。


沙漠篇:

1、 乘坐越野车或冲浪车,请注意安全,尤其是摄像机、手机等贵重物品。

2、 进入沙漠后,为保证沙子不进入鞋子,有租沙袜的业务,客人可自行选择。

3、 响沙湾的沙子十分细小,游客在上面使用手机、照相机等物品时,请格外注意,以防沙自进入仪器内部。骆驼是组成驼队前行,在行走过程中请勿大声喊叫,不要将物品在骆驼眼前晃动,以免驼队受惊。


※骑骆驼 (以下请组团社务必在出团说明会时和客人讲明)

A:告知游客骑骆驼时不要打雨伞、把帽子戴紧,以防帽子掉下来惊吓骆驼、手里不要拿塑料袋之类的东西、不要在骆驼上大喊大叫。

B:骆驼起身一般是先起后身后起前身,告知游客有心理准备,以防摔下,告知游客如果有高血压或者心脏病、癫痫、脊椎有毛病的以及有其他病症自己认为不能骑骆驼的客人,一定要提前告知导游,建议客人不要参加骑骆驼或者开沙漠冲浪车之类的活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旅游合同补充说明

《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为保证双方签署的主合同符合《旅游法》的规定,对旅游主合同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规定的义务。


  二、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可自愿参加旅游者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自由活动的时间、地点由旅行社根据团队行程整体安排确定,并在“行程介绍”中注明。

三、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选择的,由旅游者现场签署自愿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书面文件。

四、自由活动中可选择的购物场所由旅行社在“行程介绍”中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可选择进入购物场所购物,也可选择在自由活动期间自由活动,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场所,也不得强迫购物。

五、由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可能不会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六、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七、双方约定: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境内旅游,旅行社应当至少提前七天(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天(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如旅行社未按照前述时间提前通知旅游者,双方可协商安排旅游者参加其他日期和线路的旅游产品,费用多退少补。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旅行社可解除合同,由旅行社退还旅游者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


1、境内旅游的,出发前三天内(含本日)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出发前三天(不含本日)至七天(含本日)解除合同的,应承担旅游费用1%的违约金。

2、出境旅游的,出发前七天内(含本日)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出发前七天(不含本日)至十五天(含本日)解除合同的,应承担旅游费用2%的违约金。出发前十五天(不含本日)至三十天(含本日)解除合同的,应承担旅游费用1%的违约金。

八、双方同意,就出境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对主合同修改如下:

(一) 出境旅游者应提前三十天(含本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二) 如出境旅游者在出发前十五天(含本日)以内通知组团社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旅游费

用总额的10%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在出发前十五天(不含本日)至三十天(含本日)通知组团社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三) 与旅行社签署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的旅游者不适用本条关于出境旅游者行前解约的约定。

九、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但如旅行社有正当理由的(如机票、签证等无法转让),旅行社可拒绝该请求。

十、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十二、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公共交通经营者包括:飞机、列车、轮船、轮渡、地铁、城铁、公交、包机、包船、专列等旅行社无法掌控交通工具运行时间和运力安排的公共交通项目的经营者。

十三、旅游途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十四、在旅游出发前,旅行社将向旅游者发送“出团通知”,该“出团通知”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该“出团通知”中的行程安排与本“旅游行程”中“行程介绍”不符的,以“出团通知”为准。

十五、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如与《旅游法》不一致的,以《旅游法》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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