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刘丰奇联系电话:18983976527 023-65633100 17353230955
出发城市 | 重庆 | 交通方式 | 汽车去汽车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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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渝中半岛接 2、纯玩不进店 3、含南山一棵树观景台门票
(出团当天17:00-18:00导游通知为准,出发时间根据重庆天气适时调整)。
19:30左右驱车前往游览【人民大礼堂外景】(游览时间不低于15分钟,游客自由活动,旅游车不进广场),重庆人民广场
后前往参观【洪崖洞之洪崖滴翠】(参观时间不低于15分钟,游客自由活动)
后乘车经长江大桥,欣赏重庆夜景最休闲去处----【南滨路】(游览时间不低于15分钟,游客自由活动),伴着习习江风观两江交汇。
后乘车顺山路蜿蜒而上抵达重庆夜景最佳观赏点----【南山一棵树观景阁】(游览时间不低于30分钟)来此观景的中外游人常年不绝,中央不少领导人来重庆视察工作之余,也曾光临此处。
约22:00乘车返程在渝中区解放碑附近散团,结束愉快行程!
1、在上述旅游行程范围内,请听从导游或领队的安排和提醒,注意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照看好自己同行的未成年人及老人!
2、在旅游期间,旅游者应尊重当地的民族习惯、社会风俗及宗教信仰,不得从事淫秽、赌博、涉毒等各种违法活动!
3、旅游行程安排项目中,应做到谨慎小心,以避免可能存在的摔倒、跌落、溺水、动物或器械伤害、财物丢失等各种安全风险。
4、在自由活动期间,在无导游或领队陪同的情况下,应选择从事自身能够控制风险及身智能够承受的活动,负责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
5、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因各大景区出行游客较为集中,请严格遵守秩序遵守导游及景区工作人员安排,坚持安全第一,不得擅自离团单独活动。
1、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政治等)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所产生的费用严格按照《新旅游法条例》执行。
2、行程内所含景点门票(含赠送景点)及餐 ,由于客人自身原因未能产生的费用,我社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一律不退;客人意见以签写的意见单为准。
3、客人在旅游途中擅自脱团,我社视为自动离团,有权立即终止旅游合同,拒绝提供任何服务,旅游费用不退。
4、游客在旅途中如意外受伤,应及时告知随团导游或签约门市;
5、游客意外受伤须在县级以上的正规医院进行治疗,且是医保用药范围内用药;
6、门(急)诊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九十日为限。
7、旅行社代为游客购买旅游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意外伤害,均由游客自行垫付医疗费后,根据保险公司理赔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8、如遇汽车抛锚,我公司根据情况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三小时内排除故障属允许范围,请予理解,超过三小时,我社只负酌情赔付责任,超出部分给予每小时5-10元/人的赔付。
9、如因早高峰或特殊情况,我社旅游车有可能造成迟到,请游客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