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刘丰奇联系电话:18983976527 023-65633100 17353230955
出发城市 | 重庆 | 交通方式 | 汽车去汽车回 | 发团日期 | 天天发团 | 参团性质 | 常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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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玩0购物VIP团:
10:00出发; 渝中解放碑商圈包接; 全程无购物; 加游人气景点‘地缝’精华全揽尽;游客配无线耳麦系统; 导游随团讲解! 餐标提高一倍; 提供纯净水/矿泉水
重庆渝之旅电话预订023-65633100 18983976527
上午10:00龙头寺集散中心集合上车,经渝湘高速赴武隆(高速路段约180公里,车程约3小时)。13:00左右到达仙女山半山镇游览世界自然遗产地【天坑三桥景区】(游览时间不低于120分钟),参观唐朝古驿站,感受三桥夹二坑的雄伟壮观(含天坑三桥换乘车费40元/人;景区内有电瓶车游客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费乘坐15元/人)。
晚餐后入住酒店。可自费参观印象武隆238元/人(约1小时)。能体验到武隆的灵山秀水.空雾沧茫。还可以欣赏到巴蜀大地上的风土人情和爱恨悲歌。聆听豪迈壮阔的“号子”,怀着好奇,怀着责任,怀着敬意,不为留恋,不为传承,为的是知道我们从哪里来,为的是不断了血脉。涵盖了关于巴渝的历史与文化的记忆,展现巴蜀文化的风土人情,和已经濒临消失的艺术形式及生活方式的大型演出。
(一)、出游前1天19:00-21:00,客服人员将与游客电话联系,确认候车时间、地点、导游电话,请游客确保手机畅通以及早上务必开机。
(二)、景区特别规定参加武隆二日游的游客必须携带身份证,未带者多产50元门票自付。
(三)、节假日期间因客流量较大,若出现进入景区需排队等候等,均属正常现象,请游客谅解并配合导游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安排,若游客无理取闹产生的后果由客人自付。
(四)、意外保险:
1、为确保人身安全,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2、途中如发生意外伤害:①请尽快通知导游,以便尽快处理伤口,②请尽快和旅行社联系,以便处理保险相关报案及赔付事宜,如不及时通知导游和报名旅行社则按放弃索赔权利处理。
3、如因交通意外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如参团人员为外宾请提前告之我社。
(五)、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争议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六)、特别提示:
本行程在保证承诺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且与游客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会与其他旅行社客人合并为一个团队,统一安排行程。
因实际情况变化(如堵车、天气原因等),导游在不减少行程中景点的前提下,可视实际情况并征得客人同意后,合理调整行程中景点游玩顺序。如导致无法进入景区,产生行程延误或滞留或不能上山等状况,请您予以理解并且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我社只能退还未产生的费用,已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导服等其他费用不能退回。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
因游客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
目的地可能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考虑,提醒您谨慎消费,因此产生的人身、财产等一切损失,将由旅游者本人自行承担。
在旅途过程中,如遇车辆发生故障,本公司负责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每次三小时以 内的延误,如未影响客人游览景点的减少,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超过三小时,如造成. 客人投诉,本公司只负责酌情赔付原则上以每小时5元人民币为赔付标准,最高不超过10小时。如遇车辆空调发生故障,赔付标准同上!
请遵守导游安排的行程时间,如因您自己不守时而导致延误行程,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成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16周岁以下儿童持户口本正本,以便于住宿登记需要。
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保管。身份证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请勿交给他人或留在车上、房间内。行走在街上特别注意小偷、抢劫者,遇紧急情况,尽快报警或通知领队、导游。
(七)、优惠政策:
1、若持有学生证、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含70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凭证可能享受更低的优惠门票(由于各景区优惠政策有所不同,以上门票优惠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各景区所有),导游按旅行社实际折扣价与所持证件优惠价的差额现退。旺季(3月-10月)免票人群退141元、半票人群退23.5元;淡季(11月-次年2月)免票人群退60元和半票人群退20元。请提前告知导游,优惠部分现场退费。
2、若因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八)、注意事项:
1、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2、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
3、请于指定时间(包括导游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4、自由活动期间按行程约定旅行社不再提供司机、导游服务,敬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请随身携带好通讯工具和导游联系方式,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相关政府、警务、救援等机构或本团导游求助。
(九)、安全提示:
1、在上述旅游行程范围内,请听从导游或领队的安排和提醒,注意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照看好自己同行的未成年人及老人!
2、在旅游期间,旅游者应尊重当地的民族习惯、社会风俗及宗教信仰,不得从事淫秽、赌博、涉毒等各种违法活动!
3、旅游行程安排项目中,应做到谨慎小心,以避免可能存在的摔倒、跌落、溺水、动物或器械伤害、财物丢失等各种安全风险。
4、在自由活动期间,在无导游或领队陪同的情况下,应选择从事自身能够控制风险及身智能够承受的活动,负责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
补充协议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甲方)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对于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注:自费项目任何优惠证件均不再使用,不退任何优惠门票差价,大人小孩同价)。
自费项目内容(以下套餐包含:门票+服务费)
仙女山小火车25
天生三桥玻璃观景眺台30
天生三桥电瓶车15
印象武隆+转车费238+20
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2、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在旅行途中发生前将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4、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