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标准:全程入住指定酒店---阳朔1晚准四星,桂林3晚准五星
用餐标准:含3早3正(不用不退费); 早餐:桂林早餐自助 阳朔早餐自助或围桌; 正餐:十人围桌、八菜一汤; 正餐餐标:江边渔村35元/人、阳朔农家菜20元/人 传统桂林米粉店10元/人
赠送特色餐:穿山公园江边渔村特色农家鱼宴(如遇餐厅过年放假,调整成其他餐厅)、阳朔农家菜、老牌正宗桂林米粉店
根据当天景点游览顺序和游览时间,如不能安排特色餐,将安排等价餐标的围桌餐。
景点门票:景点第一大门票(不含景区电瓶车及自理项目;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成行,门票不退);
旅游用车:桂林当地空调VIP旅游车,每人一正座(21座以下的车型均无行李箱);
费用不含:
1、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2、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景区内二道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缆车、索道、动车票等费用。
4、儿童的“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例如产生超高餐费、门票等需客人另付!
5、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7、航空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自费项目说明:
1. 上述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提前说明的约定最低参加人数,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2. 上述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 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4. 旅游者自行选择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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