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美海岛”涠洲岛、鳄鱼山火山公园、石螺口海滩、盛塘天主教堂、梦幻五彩滩、滴水丹屏日落、北海银滩、侨港风情街、海鲜大咖宴、 VIP定制•4天超豪度假游(纯玩0购物)
——全程3晚豪华体验【2晚涠洲岛豪华美宿+1晚北海轻奢君豪/怡程酒店】
《中国国家地理》评选中国最美海岛 广西最.大的海岛
中国最.大、地质年龄最年轻的火山岛 南海最美“蓬莱仙岛”
拒绝常规三点游,深度涠洲八大景点一网打尽!
深度体验涠洲岛阳光、沙滩、海水,探秘全球最特别的火山岩溶地貌!
网红打卡鳄鱼山火山口,五彩滩/滴水丹屏海蚀景观,摄影爱好者的天堂!
爱上涠洲,被它的“悠闲度假”迷醉
全程三天两晚360°沉醉涠洲空间,叹享星空篝火+醉梦日出日落!
2晚涠洲岛当地豪华酒店【海岸线度假酒店或同级】
游览“东方夏威夷”之称的天下第一滩【北海银滩】!
打卡北海网红美食街【侨港风情美食街】,品尝越侨特色小吃,清爽糖水!
早餐后前往北海国际码头(银滩大桥旁)集合上船,乘船前往至中国最美海岛、中国最年轻的火山岛【涠洲岛】(约30海里,快船约70-90分钟,慢船约150分钟,具体航班时间和船况要视海上具体情况和船务公司通知而定。已含往返船票,不含上岛费用+岛上景点游览费用)。涠洲岛气候宜人、资源丰富、景色迷人、四季如春,被评为“中国最美海岛”。后自由活动,推介参加当地特色活动。后入住酒店,叹享热带风情!
早餐后尽情享受海岛浪漫风情!后自由活动,推介参加当地特色活动。客人自行前往【南湾夜市】体验奇妙之夜,到沙滩上漫步吹风、挖海螺、抓螃蟹、抓小虾,或者品尝一下当地的海鲜美味,也可以去菜市场买点肥美的海鲜回到酒店加工,享受着海岛的惬意生活。后入住涠洲岛酒店,感受海风的柔情,享受独具热带风情的休闲时光!
1、【住宿】全程入住当地豪华酒店 (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入住双人标间;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与其它同性客人同住,若不能服从旅行社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的,客人须当地补房差入住双人标间。(涠洲岛参考酒店:涠洲岛海岸线度假酒店、维也纳三好、滴水丹屏、嘉莱北岸、海韵之嘉、澜湾艺术、骏怡精选、黄金海岸、艾尚海景或同级;北海参考酒店:北海君豪逸园酒店,如满房则安排仟那酒店、美豪丽致、开元曼居酒店、怡程酒店或同级)。
2、【用餐】含1正3早(酒店房费含早餐),其中正餐涠洲简餐(小孩餐费减半,不用不退);此为团队用餐,若游客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游客人谅解。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不含酒水,整团少于5人退餐。
3、【用车】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9-55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正座。
4、【购物】安排0个购物店。(温馨提示:不含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备注】北海是亚热带海滨度假城市,导游将根据当地情况对北海景点的游览顺序进行调整安排,敬请注意。
旅游费用说明
1、费用已含: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小孩含半票)、当地优秀中文导游服务费。
2、费用未含: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客人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3、小孩收费:小孩含当地旅游车位、早餐、正餐半价、导服、景点第一道门票半票(若超高请在当地自行补足门票、环保车及缆车等景区内交通差价,1.4(含)起超高),不提供住宿床位。
4、婴儿收费:2周岁以下婴儿,不含餐、床位、景点费用,交通部门规定婴儿必须占座位,不能超载,收车费150元!
5、门票优惠:此行程为旅行社综合包价产品,若持学生证等证件无享受门票优惠,敬请谅解。
自费套餐:涠洲岛上岛费+2日游(打卡八大景观)+北海海鲜大咖宴=299元
1、此团行程是跟团游,当客人到达当地后有可能存在等待其他客人的情况,请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谅解!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在全体客人签名情况下,在保证游览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游览的景区,按旅行社的协议价退还;
3、在旅游期间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4、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或影响急用。 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管。
旅 游 补 充 协 议
甲方: (游客)
乙方: (旅行社)
甲方报名参加由乙方组织北海4日游旅游团队。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原则,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和另付费项目需要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它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中,本旅行社(乙方)应旅游者(甲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旅游购物场所项目和另付费项目,具体约定如下:
一、旅行社在安排的旅游线路(行程)中,未指定或未含有具体购物场所项目及另行付费项目。
二、本人自愿购买当地的特色产品(或纪念品)及游览行程中未安排的当地特色旅游项目,为丰富旅游活动,本人要求旅行社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游览的前提下,协助安排购物及另付费游览项目。
三、在旅游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客人同意参加以下特色项目:特色项目套票价格涠洲岛上岛费+2日游(打卡八大景观)+北海海鲜大咖宴=299元大人:299元/人
1.2-1.4小孩180元
1.2以下小孩100元
无额外老人优惠 (以上报价均为包括导游司机服务费、车辆燃油费、门票费构成。)
四、特别申明:
我本人(甲方)已详细阅读了与旅行社(乙方)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内容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旅行社已提醒旅游者,应当注意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等,不参加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购物项目均属个人消费行为,旅游者应谨慎购物;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选择另付费游览项目。
3、本人同意导游和领队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的游览顺序、安排进入购物点的顺序及其另行付费项目。
4、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等同于旅游合同。
甲方保证以上内容是自己真实意愿的体现。如果甲方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有义务保证该协议书中所有游客均同意此协议书的内容。
双方签字: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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