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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安排
第一天:石家庄—瑞昌(火车上餐自理)
于石家庄火车站乘17:08分T167次前往瑞昌火车站。
住宿:火车硬卧
第二天:瑞昌—九江-婺源—三清山(中晚餐)
06:03分抵达瑞昌火车站。(后有专门接站人员送至九江,于九江集合后出发)乘车前往中国最美丽的乡村——婺源(车程约3小时),抵达后游览小桥流水人家【李坑】(约1小时),李坑是婺源景点一颗闪亮明珠,昔日的商贾和缙绅们留下的宅院以那些精美的木刻讲述着过去的故事。后游古文化生态村【晓起】(约1小时)村中至今仍保存有“进士第”“大夫第”“荣禄第”,各具特色的明清古建,官邸气派堂皇,民居精雕细刻。被国内古建专家誉为“建筑艺术宝库”的【汪口俞氏宗祠】(60分钟),汪口村山环水绕,风景秀丽,得山水之灵气,地灵人杰,是古徽州一方“徽秀钟灵”之地。古村廓处于丘陵地带,村周青山环抱、绿水依流。有诗云:“鸟语鸡鸣传境外,水光山色入阁中”,景色十分宜人; 游览
住宿:婺 源
第三天: 三清山(早中晚餐)
早餐后乘车赴三清山(车程约2小时)抵达后乘索道上山,上山后观看【梯云岭景区】(游览约20分钟):仙猿牧牛,观音赏曲,老道拜月,天门群峰等。【南清园景区】(游览约3小时)神龙戏松,一线天,司春女神,巨蟒出山,万笏朝天,仙苑秀峰,三龙出海等。中餐后前往【西海岸景区】(游览约2小时),在此可亲身体验审报吉尼斯世界纪录、全长几千米西海栈道的全过程。身临西海岸,在悬崖绝壁之上闲庭信步,远观壮阔云海、恢弘晚霞、连绵群峰、幽深峡谷、气象非凡。乘索道下山,返回婺源入住宾馆
住宿:婺 源
第四天:三清山-婺源-景德镇-九江(早晚餐)
早餐后游“江南第一奇谷”【卧龙谷景区】(游览约3小时)它以雄、险、奇、秀而著称。轻松休闲的游步栈道,朴拙的茅舍、古雅的茶亭、精巧的石屋点缀其间,那么贴近生活、贴近人文。中餐后前往中国瓷都景德镇,游览【景德镇广场】(1小时),领略千年瓷都陶瓷文化后乘车赴九江,晚瑞昌火车站乘20:54分T168次火车硬卧返回石家庄结束愉快旅程。
住宿:火车硬卧
第五天:石家庄(火车上不含餐)
09:36分抵达石家庄散团,回到温馨的家,结束快乐之旅!
跟团游
1、交通:往返旅游空调车 2、住宿:全程入住高级酒店(非挂牌三星酒店)3、用餐:2早5正 4、门票:景点第一大门票含三清山缆车
5、导服:优秀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人身意外险不含
7、1.4米以下小童含车费,餐、导服
预订须知
本信息由石家庄燕赵旅行社提供,旅游咨询电话0311-85357822、89808981 手机15081881022 李经理 在线QQ:1972155519 公司网址www.hblvyou.com www.hbzl.net 石家庄旅游网温馨提示
接待标准:1、交通:往返旅游空调车 2、住宿:全程入住高级酒店(非挂牌三星酒店)
3、用餐:2早5正 4、门票:景点第一大门票含三清山缆车
5、导服:优秀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人身意外险不含
7、1.4米以下小童含车费,餐、导服
旅游费用不包含
1、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自行购买);
2、根据实际情况列明是否有当地政府收取的税金或调节基金等;
3、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4、酒店押金,单间差或加床费用;
5、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6、全程陪同导游服务;
7、地面服务费(如前往团队集中点出发的交通费、额外接送机、行李物品保管费、托运行李超重费等);
8、1.2米以内小孩只含餐费,当地车位费、导服费用,不含门票及火车票;
9、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10、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11、另行付费选择项目;
12、“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特别说明:
1)请游客认真填写意见反馈单,如有投诉在当地解决,如当地无投诉而导游送团后却投诉的我社概不受理。
2)门票优惠按此标准(婺源免票退140半票退50;三清山免票退140半票退60;庐山免票退170半票退80)。
3)我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游览的顺序,但绝不减少景点,绝不压缩景点的游览时间。
4) 因此团是散客拼团,当客人到达当地后有可能存在等待其他客人的情况,请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谅解!
5)行程中所列的餐食,早餐为酒店内,午餐/晚餐为中式桌餐10人1桌八菜一汤,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
持餐标不变 不含酒水。散拼团5人(含5人)以下退餐费自理,6人以上安排团餐;
6)中途因客人自身原因需脱团或离团的,退还未参加项目门票、住宿及用餐费用;大交通费用根据相关政策扣除损失 后退还剩余 费用。赠送项目不退费用。
7)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或影响使用。 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存。
8)火车票为实名制订票,所分铺位随机产生,故不能保证铺位的合理性,客人退票需传真本人身份证给我社退票或自行到火车站退票,故如果客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正常参团,火车票全额损失由客人承担(包括异地火车票),客人报名需要准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身份证为准),如果出现错误,产生损失客人自理。
9)景点首道门票是指景区收取的,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单独收费的小景区、或景区内需要另行收
取的交通费用。
10)行程中部分包含景点依照当地景区规定,对特定持证人如持军官证、军残证或学生证等可能给予门票优惠,如遇门票优惠,将以旅行社享受的门票折扣价格与实际优惠的门票价格的之间的差额,当地统一给您办理退还。另行付费项目收费均为门票+车费+导游服务费汇总价格!
旅游合同补充说明
鉴于《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为保证双方签署的主合同符合《旅游法》的规定,对旅游主合同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规定的义务。
二、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可自愿参加旅游者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自由活动的时间、地点由旅行社根据团队行程整体安排确定,并在“行程介绍”中注明。
三、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选择的,由旅游者现场签署自愿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书面文件。
四、自由活动中可选择的购物场所由旅行社在“行程介绍”中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可选择进入购物场所购物,也可选择在自由活动期间自由活动,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场所,也不得强迫购物。
五、由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可能不会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六、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七、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但如旅行社有正当理由的(如机票、签证等无法转让),旅行社可拒绝该请求。
八、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 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双方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 明,
可以在合理范围内 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
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十、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公共交通经营者包括:飞机、列车、轮船、轮渡、地铁、城铁、公交、包机、包船、专列等旅行社无法掌控交通工具运行时间和运力安排的公共交通项目的经营者。
十一、旅游途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十二、在旅游出发前,旅行社将向旅游者发送“出团通知”,该“出团通知”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该“出团通知”中的行程安排与本“旅游行程”中“行程介绍”不符的,以“出团通知”为准。
十三、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如与《旅游法》不一致的,以《旅游法》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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